北部4大地檢署近年爆發調離潮,被譽為天下第一檢的北檢去年更一口氣有14名法警調離,讓不足的人力更吃緊。(蔣銀珊攝)
「去年人力最不足時,專案加上值班,一個月大概3分之1的時間都24小時在北檢。」台北地檢署法警廖明凱表示,近幾年北部的4個地檢署都爆出調離潮,被譽為天下第一檢的北檢去年更一口氣有14名法警調離。檢方法警值勤方式為24小時,若隔天輪到值班,則會有連上33小時的情況,再加上專案戒護需求,法警超時工作又僅能領到時薪70元的值班費。廖明凱表示法警工作性質就是如此,但他們只是要合理補償,多上班就給予加班費或補休。
據了解,不少人在考取司法特考時選擇法警工作,是因為補習班招生說明,想成為警察又想兼顧家庭,可以選擇法警。薪水待遇在5萬元左右,缺額又多,的確吸引想考取公職的人嘗試。
但法警工作的風險並不低,在押解人犯的過程,人犯有可能以武器攻擊或脫逃,更可能因而觸犯《刑法》。2016年北檢就曾發生嫌犯從候審室脫逃,潛逃10天後才被捕。人犯脫逃會讓法警面臨《刑法》過失縱放人犯罪,處6月以下徒刑、拘役或罰金。當時3名法警遭到懲處均調離現職,北檢也給予緩起訴處分,3人各須繳1至2萬元處分金給國庫。
「在私人企業工作不一定好,補習班鼓吹法警待遇好,我們遇到的年輕法警就想說先考到公職再說,沒想到那麼累,所以每年都有人調走、離職。」北檢法警雲漢(化名)說遇到有人問法警工作好不好?他們都會良心建議考高分先選院方。
在北檢皆任職超過12年的廖明凱與雲漢表示,各地檢因案件型態不同,也有不同的難處。以北檢來說,大案件都往北檢送,導致法警經常要值專案,當警調將嫌犯送到北檢時,可能已是深夜,其他小的地檢署可能在午夜前可以開完庭,但半夜2點結束對北檢來說是常態。
「說真的,做這行就是在等出事,本來風險就高的工作,人力不足、疲勞值班,讓出事風險更高。」雲漢多次嘆出事的人真的很衰。
雲漢說,「北檢跟北院不是只在對面嗎?我們看著北院法警關門下班,相對剝奪感很深,有時候心裡想說,在檢方就比較衰?」他表示,地檢工作繁重,隨著刑事案件增加以及檢察官的專案,法警就需要支援戒護,但全國法警人數只有院方的一半,人力需求應該是更多。
根據監察院調查,檢方法警不到院方法警的一半,而地檢署業務性質與法院不同,在部分地檢,案件量多,或是常有矚目大案件,在人力不足情況下,法警們爆肝執勤。統計資料也顯示,法警最低原額4015人,最高7979人,但直到今年5月,人數只有1750人,連最低員額一半都不到。
由於法警分布在法院及地檢署等各司法機關,因此主管機關也分為司法院及行政院法務部。去年台灣法警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法警工會)理事長、台中地院法警簡嘉達因執勤加班費問題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訓會)聲請復審成功後,司法院將法警執勤方式改二班制以及給予加班費,但屬於檢察系統的法警卻沒有相對改制,讓工作量大的地檢法警深感不公。
院方的改制,讓檢方法警如同被雷打到一般,雖然執勤一直很辛苦,但由於人力不斷短少,管理方式的改變等因素,長期累積的不滿在今年爆發。彰化地檢法警在內部反映執勤加班問題未果後,有7名法警尋求向保訓會復審,保訓會5日也做出決定,要求彰檢重新審核加班事實,並給予應有的補償。
北檢今年3月,有67名法警,逾北檢法警總數的8成具名連署,要求北檢給予加班費與補休。廖明凱說,機關遲遲未給回應,直到2個月後,他主動向主管詢問,主管以預算不足打槍他們,甚至提出三班分班制。
廖明凱說,沒有基層法警參與會議,主管就逕自提出三班制。他並不反對分班制,只是該三班制有幾個問題,首先是北檢性質特殊,經常有大型專案,但在專案上難以進行三班制輪班,再者輪班後會導致現有的時薪70元值班費也領不到。
他與其他法警不願向片面決定就範,因此後來連續4個月都向北檢、高檢、法務部陳情。他認為,法警人力不足、過勞問題都是事實,大家也理解預算有限,只是想要有所改善,卻未能得到妥善回應。廖明凱後來再度向監察院陳情,也向保訓會提起復審,目前還在審理中。
台灣法警工會也指出,法警缺額有5成之多,但北部院檢壓力大,許多人會申請調離,去年北檢與士林地方法院都有人調離,但調入人數掛零,要等到明年特考錄取的新人受訓完成後才能上陣,形成資深戒護人員青黃不接的惡性循環。台灣法警工會更將北檢、士院的狀態形容為「新訓中心」。
根據《上報》得到的北部4大地檢署近6年的調入、調離資料顯示,北檢、士檢、新北檢、桃檢近6年調離總人數均多於調入,僅有1年士檢、新北檢與桃檢調入人數多於調出。雲漢表示的確有此現象,法警圈甚至稱為大逃亡,將這些往外調的人稱為「脫北者」。
至於資深法警帶新人會有什麼問題?雲漢表示,法警工作有賴經驗,要能應付各種狀況的人,但近年來,每年北檢內約有3分之2的新人,但新人在地檢受訓時,規定是受訓4個月,後來改為3個月,其他機關只有1個月,新進法警在受訓時,只能值白日班,不能值班或提人犯。雲漢說,最累的就是晚上的戒護工作,菜鳥出事了,責任在資深法警上,因此過多的新進人力對機關並非好事。
至於部分機關會招聘職代或保全來替代不足的人力,廖明凱表示,職代雖身穿法警制服,但不能輪值開庭也不能戒護人犯,頂多就是在報到處,法警最辛苦的核心工作沒辦法讓補充的人力分擔。他直言,職代穿著法警制服,應該做跟其他法警相同工作,不然無法真正分擔沉重工作量。
有機關認為,值班不應給予加班費,因為有時處於待命狀態,並非無時無刻在工作,領加班費可能會讓民眾觀感不佳。對此,雲漢反駁,他認為開遊覽車的司機在等客人時,也是在上班,不能說車上沒人就沒在工作。廖明凱表示,法警並非只有在開庭或是押解人犯時才有工作,像是調資料、移卷、轉達都是業務的內容,但這些工作沒有紀錄,因此機關才會認為有開庭紀錄的才能算加班。
廖明凱表示,如果真的沒做事,在家待命不要拿錢都可以,但情況就是繃緊神經執勤,家庭都難以顧及,還被處處刁難。他認為,在機關內反映後,若能得到解決,法警就不需要向外求助。他也指出,各地檢的業務量與特性不同,他不認為必須要一套制度全國採用,而是讓真正辛苦值班的法警能拿到合理補償,無論是加班費或補休形式。
至於什麼才是合理的制度?廖明凱表示,合理制度就是加班補休能核實,讓法警願意留在機關,機關才能正常運作,降低出事的風險。雲漢認為,最重要的是補充人力,有足夠的人,才不會過勞值勤。院方的兩班制能否套用在檢方法警上,《上報》採訪到的法警均表示,院方兩班制不是最好的方法,但已比檢方好太多,只要根據地檢特性稍加調整就可以。
雲漢帶著疲憊的神態說,「我也想做法警做到退休,但我很想活久一點,現在快被弄死了,不然我們幹嘛出來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