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16日表示,遼寧火燒車案所釀的24位罹難者,除了一位未與家屬達成和解、一位文件未備齊外,其餘22位罹難家屬均與業者達成和解、完成理賠。(攝影:盧禮賓)
2016年7月19日國道發生遼寧觀光團火燒車事件,造成24名陸客罹難。交通部16日指出,在行政院陸委會、金管會、法務部、海基會、交通部暨觀光局及各承保保險公司的協調下,24名罹難陸客中有23名罹難者家屬與業者達成和解,每位罹難者可獲得包含「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客運業乘客責任保險」、「客運業旅客運送責任保險」及「旅行業責任保險」等保險在內,總計新台幣664萬元理賠金,現已完成匯款賠償。
交通部表示,除了1名罹難者因文件未齊備而尚未理賠,其餘22位罹難者家屬理賠所需文件經海基會完成驗證後,已由各承保保險公司於11月上旬陸續完成匯款。
交通部表示,另1名罹難者請求權人雖未與業者達成和解,但由保險公司仍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部分,先行賠付新台幣200萬元。
對於遼寧觀光團發生火燒車事故導致多人罹難,交通部16日再次表示遺憾與哀悼,並強調將持續建構安全、可信任的觀光旅遊環境,也會充分保障來台遊客的權益,交通部誠摯歡迎各界,包括中國民眾踴躍來台觀光旅遊。(李先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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