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17日上午開庭辯論,偕同妻子彭愛佳手牽手進入高等法院。(攝影:葉信菉)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17日上午開庭辯論,上午高院傳喚林益世、林母沈若蘭、妻子彭愛佳共5人,代最高法院訊問是否繼續限制5人出境出海的處分。林益世偕同妻子彭愛佳手牽手進入高等法院。目前仍每晚到派出所報到的林益世,請求減少報到頻率,以便他兼顧分住高雄與台北的母親與妻小。彭女則要求解除對她的境管,強調:「我一、二審都無罪,沒有逃亡必要!」
日前法務部部長邱太三與檢察總長顏大和召開「最高檢百年來重大變革」記者會,篩選出兩個指標性案件,將聲請最高法院開庭辯論,一是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二是原住民王光祿持槍打獵被判有罪,提出的非常上訴案。
高等法院17日開庭審理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限制出境,顏大和曾表示,林益世貪污案,應採法定職權說或實質影響力說,最高法院尚未統一見解,最高法院針對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貪污案列為首個開庭辯論,可以讓外界了解林益世的貪污犯行到底犯了什麼罪?但司法院與法務部都認同,最高法院沒必要每一件案件都開庭辯論,但未來對法律爭議案件,開庭可望常態化。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48歲)被控自2010年起共向爐渣業者陳啟祥收賄6,300萬元、索賄8,300萬元,一審認定他沒貪污,僅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財產來源不明2罪輕判他7年4月徒刑,其妻子、前主播彭愛佳與林母及2名舅舅,均獲判無罪,高院2016年2月宣判逆轉改認定林益世收賄,依違背職務收賄改判13年6月,併科1,580萬。在家火燒95萬元美金贓款護子的林母沈若蘭(71歲),被依湮滅刑事證據罪判刑5月,判5月得易科15萬定讞,彭愛佳等3人無罪。
林益世與彭愛佳等人因涉此案,從2012年7月特偵組偵辦起,便開始遭到限制出境,台北地院一審時,繼續裁定林益世5人限制出境出海、林益世並限制住居的處分將於11月30日到期,最高院囑託高院代為訊問是否繼續維持。林益世出庭時表示,因父親過世、妹妹出嫁,要同時兼顧分住高雄與台北的母親與妻小,所以每晚到派出所報到後,立刻搭車北上和妻小團聚,隔天上午又得搭車南下,希望改為每周到派出所報到一次。
而妻子彭愛佳則認為,自己一、二審都判決無罪,且她每次開庭都沒缺席,根本沒有逃亡必要,也沒任何不良紀錄讓人懷疑會逃亡。彭女哽咽泣訴,目前已重回新聞工作,常需要出國出差,「繼續限制我出境,會影響長官的調度,更會影響我的工作權!」
受命法官錢建榮肯定林益世4年多來天天報到,但也批評:「有些法官已經機械化反應,裁定限制住居就自動限制出境出海,但是裁定後常常就忘了何時該解除!」(張雅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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