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經由台灣教育養成、前警察大學教授,以及從沒拿過中共一毛錢的人,對法治觀念的領略竟和中共中央一個德行。(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前警大教授葉毓蘭列名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第二名,幾乎已可稱她是準立委,她對個人的「法律素養」似乎相當有信心,尤其在評論香港反送中事件上,還曾誇讚港警專業中立,何錯之有。她並簡而言之,說「警察只有一個敵人,就是犯罪、罪犯」。而她認為港警眼前所做的,只是在「迅速恢復香港的治安和秩序」。
首先,香港人從6月以來的百萬人和平遊行,到今天勇武現身反撲和港警大肆抓人逮人,事件數月的連貫變化,本身還能單就治安、秩序議論?稍有常識,都會清楚今天的抗爭,正是極權、自由兩套截然不同社會模式的積累衝撞,才導致難以收拾的場面。所謂「迅速恢復香港的治安和秩序」,其實只是支持政府鎮壓。
再者,港警還是港警?還是電影形象裡的新紮師兄嗎?中共治下的港警系統,20多年來已從質變而至量變,如今高階港警升遷還得由中共中央受訓、考核,中國公安部在香港中聯辦設立的警務聯絡部,皆已證實中共公安系統對港警事務的決定性角色,現在毋寧是黨(中共)指揮了槍(港警)。如葉毓蘭之流,全通通裝傻不知情,口說撐「港警」,「讚許的流量」其實全回到中共中央頭上。
繼之,香港721事件,有白衣人開始在元朗襲擊示威者,後來擴大到普通市民,整個過程中,港警怎麼從沒到場維持秩序?811事件,中共中央釋出支持港警訊息後,港警立刻主動出擊,加大維穩力道,抗爭現場一名印尼籍女記者就是在這當中被港警射瞎右眼。
事後中國央視卻報導這名女子是被同伙擊中眼睛,還曾付錢給示威者,完全無視其他現場媒體拍攝到警方布袋彈卡在這名女子眼罩內的畫面。打從一開始,港人抗議反送中遊行,在中國的新聞網域就從沒有得到任公平的隻字片語,甚而更多是變造、造假、刻意扭曲的新聞,這種作法,一方面有效激起中國內部民族主義者的情緒,使之站隊同聲撻伐香港示威者,一方面則等同是藉以假亂真的手法去羞辱香港示威者,「反送中」步步直上「反中」道理就在這裡。
待衝突升溫,中共官媒很快就能把預先設定的「暴民」,套用在後續過程中起身反撲的「勇武」示威者身上。而後,一干支持中共中央者,便如葉毓蘭一般,開始義正詞嚴只管責難「暴民」,莫論那紛亂源頭的暴政,也不談港警壓倒性的武裝程度和示威者之間的比例原則,更不談港警濫捕示威者,濫用暴力,更輕描淡寫這當中枉死、橫死和數不清遭不當處置的香港青年男女。
葉毓蘭曾任警大教授,表示其至少有一定的學識基礎和專業訓練,但在評論香港示威者和港警之間,她的法治教育只能以低落兩字形容。最惡劣的是她那句「不管在哪一個國家,我都支持當地的警察,因為他們是法治的衛護者,是社會安定的力量。」
曾擔任審理前南斯拉夫戰犯刑事法庭檢察長的艾爾伯(Louise Arbour),聲望崇隆,因法學權威備受敬重,曾起訴前南斯拉夫總理米洛賽維奇,關於「法治」,她的見解是「獨裁政權向來也主張它們是依法而治,符合法治國的精神。」但「法律只是獨裁者恣意的產物,獨裁政權呈現的,只是形式法治國原則的影子。」
葉毓蘭一個前警大教授,個人法治精神並非是向艾爾伯所代表的法界人士看齊,偏偏,還是仿照獨裁政權裝出來很在乎法治國的樣子。猶記得兩年前,習近平在國際刑警組織大會上發表了題為《堅持合作創新法治共贏,攜手開展全球安全治理》演說,講的就是「全面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並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大家有空可以複習一下,這不就是台灣戒嚴時期的「政權法治文化」,那時不就是完全不理會任何社會中人民的安全,本當包括不受公權力侵害的安全。
葉毓蘭所提警察的工作就是「恢復社會秩序」,「警察只有一個敵人就是犯罪、罪犯」,於今,台灣民主化走到這一步,這種警察法治觀,彷若讓人聽到國民黨獨裁政權時期警備總部的回音,甚而還呼應了半世紀前希特勒底下蓋世太保最引以為傲的工作態度。
另再引前大法官許玉秀一席話幫葉毓蘭的「撐港警論」補補課:「所謂獨裁體制的法治國,當然不是形式法治國,而是『非法治國』。因為法治國如果理解為『民主國國家權力的運作模式』,那麼至少權力分立原則和人民主權原則兩個立國基礎,是獨裁體制實際上沒有的。會被認為是獨裁體制,必定實際上欠缺這兩個法治國機制,獨裁體制的法,不會是法治國的法。」
葉毓蘭曾嗆「誰敢抹紅我?」,還強調「過去到現在自己從未拿過中共一毛錢」。抹紅或拿中共錢?這不是她該讓人質疑的重點,她最大,且最為人毛骨悚然的地方是,一個經由台灣教育養成的公民、一個前警察大學教授,一個從沒拿過中共一毛錢的準立委,對法治觀念的領略竟和中共中央一個德行。
※作者為《上報》主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