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婦產科普遍使用催生替代性用藥「喜克潰錠」(Cytotec),《上報》取得資料顯示,國內醫療院所總計1年約使用超過12萬顆用於非腸胃科別上,背後恐有潛藏違法請領及詐領健保藥費給付漏洞問題。(畫面合成/取自輝瑞大藥廠官網、資料照)
《上報》於上月中旬曾獨家披露,原用於治療胃及十二指腸潰瘍的口服藥物「喜克潰錠」(Cytotec),因含有「米索前列醇」(misoprostol)成分,且疑似因價格低廉,具有子宮收縮等副作用,竟成為目前台灣婦產科醫師普遍使用,被當成是陰道塞劑拿來做為幫孕婦催生引產的替代性用藥,不僅有將孕婦視為「白老鼠」,引發傷害母嬰安全之虞,根據《上報》進一步取得資料顯示,國內醫療院所總計1年約使用超過12萬顆的喜克潰錠,均用於非腸胃科別上,背後更恐潛藏違法請領,甚至是詐領健保藥費給付的嚴重漏洞。
擁有婦產科醫師背景的國民黨立委廖國棟先前追查發現,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所核准許可的喜克潰錠,其主要適應症用途明載為治療「胃及十二指腸潰瘍」,且為口服劑型;但在臨床上,卻經常被大量使用於為孕婦催生時,作為替代衛福部正式且唯一核准的「普洛舒定-益二型陰道錠」前列腺素催生用藥,除了衍生醫療糾紛事件,令母嬰暴露在未知的生產風險之中,引發醫師們使用藥物「仿單核准適應症外使用」(Off- Label Use)」的醫療責任問題,更突顯政府主管機關藥品管理及把關不力等疏失。
這款被醫界形容為「產科威爾鋼」的喜克潰錠,因價格便宜、具有子宮收縮副作用,受到國內婦產科醫師喜愛,被視為是分娩誘導的「首選藥物」,廣泛使用於替孕婦催生或人工流產;但也因其藥效迅速,一旦劑量及用藥時間拿捏不當,將有導致子宮過度收縮、子宮破裂,甚至是胎兒窘迫氧氣不足或胎死腹中等醫療風險。法國「國家藥品安全管理局」(ANSM)考量此藥風險,恐危及產婦及胎兒安全,已於去年3月宣布將此藥下架停售。
此事經《上報》披露後,今年10月25日,衛福部長陳時中於立法院會答覆廖國棟質詢時仍稱,該藥品使用符合世界婦產科學會使用指引及藥品適應症外使用等,但他允諾,考量國內低出生率,基於保障嬰兒或孕婦安全,衛福部將召集醫事司、婦產科醫學會等相關團體及專家學者進一步共同討論。
然而,不論是陳時中口中或婦產科醫師所稱的「國際標準」,指的是第一個以台灣名義與中國並列世界醫學會之林的國際醫療組織「國際婦產科聯盟」(FIGO)於2017年所公布的「喜克潰錠」單獨使用指南,讓婦產科醫師遵照指引劑量和途徑給藥。
根據 FIGO的建議用藥方式及劑量,喜克潰錠多數用於流產、墮胎等終止妊娠狀況。雖有關於引產部分的指引,但 FIGO劑量建議為每次用量25微毫克,而國內婦產科普遍使用卻是讓孕婦塞1到2顆藥錠,而每顆喜克潰錠的米索前列醇劑量為200微毫克,顯然超過FIGO所規範的標準高達8至16倍之多,形同是對衛福部或國內婦產科經常拿FIGO標準來幫忙背書,作為不當使用喜克潰錠「擋箭牌」的說法,是一大打臉。
「難怪會出現子宮破裂、嬰兒死亡的問題!」國內醫藥界人士則點出,喜克潰錠的劑型為口服錠劑,若要依照FIGO的指引標準,就必須把一顆六角形的藥錠切割成8等分才能使用,實務上如何精準切割?國內醫療院所的婦產科醫師,經常是替孕婦塞1到2顆喜克潰錠,根本就是枉顧人命的冒險作法。更何況,FIGO還在藥品注意事項特別說明,唯有當其他催產素缺乏或儲存條件有限時,才可以替代使用;問題是,台灣子宮收縮藥品齊全,且實施藥品優良運銷規範(GDP),確保儲存、運送及藥品品質優良,並無FIGO建議的情況,不解為何要捨正常合格藥物不用,反而改用安全風險極高的喜克潰錠?政府不應該漠視此一問題。
更值得關注的是,喜克潰錠除了有傷害母嬰安全的高度風險外,潛藏在背後還有違法請領或詐領健保藥費補助更為嚴肅的議題。
根據《上報》進一步取得衛福部健保署的內部統計資料顯示,過去幾年來,喜克潰錠申請健保藥費給付的數量平均每年約為13萬到15萬餘顆,若依健保給付每顆10.3元計算,政府一年約要補助醫療院所約150到160多萬元。
以去年度為例,國內醫療院所申請喜克潰錠健保藥費給付的數量為15萬6502顆,若從疾病類別及就醫科別來檢視,喜克潰錠使用於妊娠及分娩的用途最多,一年多達4萬6360顆,而與其主要適應症、即腸胃消化系統相關的僅有3萬4401顆,其他還令用於泌尿生殖系統、子宮內膜惡性腫瘤等類別,扣除腸胃科使用,總計不實申報健保藥費給付的數量,竟多達近8成、約12萬2101顆。
雖然政府健保藥費給付金額不多,一年只有100多萬元,但長年累積下來也是一筆相當可觀的經費,更可能是揭露醫界不實請領健保給付的「冰山一角」。因為,根據〈全民健保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12條明定,任何不符藥品許可證所載之適應症,健保皆不予給付,且在當中的藥物給付規定上載明,欲使用消化性潰瘍用藥,在申報費用時,必須檢附4個月內有效的上消化道內視鏡檢查或X光攝影報告。
換言之,喜克潰錠若非使用於腸胃科治療,而是用於婦產科催生引產,在缺乏腸胃鏡或X光等相關醫學報告佐證下,醫療院所如何向衛服部申請健保藥物給付?政府又如何放行補助?是否有涉及違反請領或政府把關不力的漏洞?
不僅如此,據了解,喜克潰錠因價格便宜,對藥廠來說,幾乎沒有太多利潤可言。因此,在實務上,經常是被藥商拿來作為附贈給醫療院所的優惠藥品,即業界常稱的「買A藥(如墮胎藥)送B藥(喜克潰錠)」。是故,如果有醫療院所拿到的是藥商免費贈送的喜克潰錠,事後卻又向健保署請領藥費給付,更將牽涉詐領健保費的法律問題。
針對上述問題,健保署官員表示,有關人工引產部分的健保給付,是屬於論病計酬制度的包裹式給付(DRG),也就是說,不管醫療院所使用的藥品方式,只要能夠把病人照顧好,健保都會給付同樣的錢給醫院,「 不管是用零元的藥或用1萬塊的藥,健保署還是給付同樣價格,醫療院所拿到的錢都是一樣的!」
但官員也坦言,DRG用什麼藥品還是要向健保署申報,若申報品項有非適應症外使用問題,的確健保不應該去單獨支付藥品在非適應症外使用。為此,健保署已發函給婦產科相關醫學會請他們說明,健保其實有給付符合適應症的藥品,雖然還是包含在DRG裡面,但按照適應症使用不是會比較恰當嗎?而這部份是有涉及違反其他給付規定,算不算違規或涉及違法請領,必須等到學會的說明出來後才有辦法進一步認定。
健保署官員表示,有關藥品申報健保費,目前是採取抽審的方式,該署也正考量未來是否要加強抽審,如果醫療院所在臨床上的確使用了該藥品,而非浮報、虛報情形,只是不符合健保給付規定,將會透過加強審查方式進行管控及核扣健保藥費給付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