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涉及恐嚇的國健署科長周建銘,國健署指出,已記一大過處分,刑事部分後續將移送司法。(取自民視新聞YouTube)
台北醫學大學牙醫系學生上網轉賣二手手機,卻遭自稱衛福部官員的買家求償,對話涉嫌威脅,國健署表示,考績委員會已決議「記一大過」處分,並自即起將他調離主管職務,涉及恐嚇、公務時間上網交易手機等行為,則由政風單位移付司法單位及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
北醫大學生上網賣二手iPhone X,成交後買家卻指稱鏡頭破損,要求1500元的賠償,並自稱在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上班,恐嚇學生以後參加PGY(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訓練就會遇到。學生將對話放上PTT並引發討論,買家身分遭網友肉搜後疑似為國民健康署科長周建銘。
衛福部1日發布新聞稿說明,周建銘在初步約談時謊稱帳號被盜,回覆並非本人,但經持續調查後,周建銘坦承,都是他一人所為,PTT、LINE帳號及留言都是他的帳號,並非遭盜用。
國健署2日下午舉行記者會,由署長王英偉、副署長兼考績委員會主委賈淑麗、政風室主任方淑薇、人事室主任高明德,共同宣布懲處決議。
方淑薇表示,11月30日上午7點得知事件即啟動調查,第一時間以電話詢問當事人,當事人表示手機遭盜用,當時建議他向警局報案。後續發現需要進一步釐清案情,政風單位主動訪談,歷經3小時才突破心防,當事人才承認是他所為,因為一時情緒反應才有不恰當言語。
王英偉表示,針對周姓科長「公務時間利用公務電腦於網路平台刊登非屬公務之文章」,及「事發時謊稱為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科長,企圖威嚇獲取補償,事發後復掩蓋事實欺瞞長官,致機關聲譽嚴重受損」,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6條,決定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13條第1項第2款第2目規定,記一大過處分,由於2大過即遭免職,此次懲處為重罰。
另有關多次於網路平台刊登手機買賣內容並與民眾進行交易,因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之禁止經營商業規定,經考績委員會決定移付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有關可能涉及恐嚇的刑事責任部分,將由政風單位主動移送司法。(黃國昌再爆李佳芬家族涉圈地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