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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觀點:情報單位金融合作對象不該再是單一銀行

朱明 2016年11月20日 07:00:00
目前台灣情報單位還是依循過去的信任基礎,持續以合作金庫為主要金融合作對象,但這種保守作法,在現今多元化環境下,似有檢討必要。(維基百科/Shxpeng )

目前台灣情報單位還是依循過去的信任基礎,持續以合作金庫為主要金融合作對象,但這種保守作法,在現今多元化環境下,似有檢討必要。(維基百科/Shxpeng )

台灣銀行、郵局以及合作金庫(因2006年合併中國農民銀行)一直是國防部與情報單位長期以來倚重的金融機構,其中又以合併後的合作金庫最為特殊,主要早年中國農民銀行承辦情報所需的金融業務,被情報單位所信賴至今,但隨著合併銀行後,銀行內部高層人事已不像過去全由軍方退役人員掌握,加上金融檢查作業愈來愈制度化,情報單位應思考在情報經費的運作上,不能再單靠一家銀行,應隨著環境改變且多元化運用金融機構,才是良策。

 

早年情報單位之所以喜歡且信任中國農民銀行,主要是因情報工作需要,可以用工作名來開設個人或公司帳戶,情報單位就依此來進行與海外的金融業務往來,當年除了是政府的授意外,來自銀行的配合,主要是內部有來自軍方退伍人員負責其業務,這才能讓情報單位放心將大部分情報金融業務委由中國農民銀行來辦理。

 

但是隨著配合政府公營事業民營化政策,成為政府八大行庫之一;2001年9月,中國農民銀行配合政府整飭國內基層金融政策,中國農民銀行承受屏東縣枋寮區漁會、屏東縣萬丹鄉農會、高雄縣鳥松鄉農會、高雄縣六龜鄉農會及高雄縣內門鄉農會等五家農漁會信用部及信用分部。業務愈來愈來多樣化,再加上2006年與合作金庫的合併,原有的合作機制雖然還存在,但在銀行內部人事已非,加上現今金融檢查作業愈來愈嚴格且走上制度,已不再容許便宜行事。

 

此外,發生國安祕帳事件之後,外界都知道國安局在中國農民銀行設立公司帳戶進行海外匯款,因此其機密性已經不存在,目前情報單位還是依循過去合作與信任的基礎,持續以合作金庫為主要合作對象,這種保守作法似有檢討之必要,主要情報工作還是要有機密性,考量現今多元化環境的改變,應該有更多元的運用,不能因為習慣而不去改變,尤其是集中在單一銀行運作,更突顯其危險性,萬一該銀行資料被入侵,除了是該銀行本身的危機,更是國安危機,因此情報單位更應早早改變,以避免危機的發生。

 

※作者為本報資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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