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究竟能不能成為紐約時報所稱「亞洲婚姻平權的燈塔」,這正是挑戰大法官釋憲勇氣的關鍵時刻。(湯森路透)
台灣婚姻平權運動走了近30年,上周護家盟團體發動萬人包圍立法院,誓死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同性婚姻正、反雙方衝突堪稱升至最高點。不過推動婚姻平權之路,可別就此止步,這可能是雙方尋求理解的契機、民眾觀點變動的起點,絕對不是句點。
當社會正反意見愈大時,推動婚姻平權的前南非大法官奧比.薩克思(Albie Sachs)認為這反而是正向發展,他曾說過,「公眾愈認真公開進行辯論,就會有愈多同性戀者、同性戀家人挺身而出,讓更多人了解同性戀者不是抽象少數,也不是法律問題,而是你身邊的家人、兄弟姐妹。不讓他們公開表達自己,等於繼續讓他們過著假象的生活,以滿足社會期望。」
民間團體在台灣不斷爭取婚姻平權,儘管2014年亞洲最大同志遊行在台灣登場,還一度被美國紐約時報譽為「台灣是亞洲同志的燈塔」,但這股聲音總是曇花一現,並未掀起公眾討論。蔡英文上任後以領導人高度宣布「支持婚姻平權」,雖在婚姻平權史上,露出一道曙光,卻也有點難以讓人振奮。
護家盟發動萬人包圍立法院,反對聲浪不容小覷,向來受選票綁架的民意代表,未來有多大的勇氣推動立法,老實說也不能太樂觀。
縱觀歐美各國推動立法過程,宗教信仰力量不會比台灣小,衝突程度甚至比台灣更為激烈,但大法官見解往往是推動婚姻平權的最大後盾。2005年南非憲法法院宣布同性伴侶擁有婚姻權,只給予異性伴侶婚姻權的法律,嚴重侵犯了自由權、違反了平等權,促成國會推動同性婚姻法。
國內天主教徒、基督教徒勢力廣大的美國,2015年美國最高法院以5比4判決同性婚姻合憲,不論性別與性取向,全美民眾都能合法與所愛的人結婚。在判決書裡,大法官甘迺迪(Anthony Kennedy)說,「他們希望不在孤單中度日、被文明社會最古老的制度拒於門外。他們爭取的是法律之前平權的尊嚴,這是憲法賦予他們的權利」,大法官這句話相當撼動人心。
反觀台灣情況,台灣同志運動先驅祈家威因與男性公證結婚遭拒,上訴高等行政法院一路敗訴後,聲請大法官釋憲,2001年大法官會議認為無法明確指出有違憲之處,決議不受理,2014年祁家威再度聲請釋憲。2015年台北市聲請釋憲。目前法官仍遲遲未有宣判。
台灣究竟能不能成為亞洲第一個推動婚姻平權的國家,紐約時報裡所稱「亞洲婚姻平權的燈塔」,這正是挑戰大法官釋憲勇氣的關鍵時刻,全民都在屏息以待。
※作者為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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