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友血案」法律追溯期於20日到期,但21日桃園地檢署表示,由於偵查未曾間斷,犯罪嫌疑人的追訴權時效不會因過了20年就失效,將會「繼續查下去」。(翻攝自民視新聞)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公館血案造成8死1重傷,案情延宕20年至今仍未破案。而若適用舊《刑法》規定,20年的法律追訴期原在20日宣告結束,但21日桃園地檢署表示,案情雖仍未明朗,但檢警專案小組歷年來主動發掘情資或各方檢舉的線索,由於偵查未曾間斷,因此犯罪嫌疑人的追訴權時效不會因過了20年就失效,換言之,劉邦友血案將會「繼續查下去」。
20年來,為了追查劉案,警政署開始將犯罪與役男指紋電腦化,也建立DNA資料庫,逐一比對指紋與進行破天荒的「DNA搜索」,刑事犯罪偵查鑑識科學也因此案獲得重視而進步,當時唯一活口的鄧文昌因為頭部中彈,腦部記憶與語言功能受創,無法提供關鍵記憶,血案偵辦工作20年過去了,仍在等待破案的關鍵契機。
日前傳出劉邦友血案出現新事證,新北市市議員林國春,在2014年間接獲民眾「小陳」的檢舉信,刑事局重啟調查,檢警曾向法院聲請監聽遭駁回,專案小組考量命案追訴期即將屆滿,因此16日曾傳喚新北市梁姓攤商「老山」及妻子、妹妹查證。
據了解,「小陳」2年前向林國春檢舉,當但時警方認為事證不明確,沒啟動調查;2016年10月小陳再度向林檢舉,由於小陳指出2000年時曾載綽號「阿山」的梁姓友人、以及綽號「哥哥」的男子到菜市場擺攤,「哥哥」問他「知不知道劉邦友的案子?」還表示「我殺人」,且他曾聽梁妻抱怨丈夫與「哥哥」徹夜打牌不回家,「如果再這樣,我要檢舉賺2000萬元!」
據了解,小陳表示忘記「哥哥」姓名,警方從梁的交往對象,過濾100多張相片給小陳指認也沒有發現。且梁堅稱不認識「哥哥」及小陳,梁妻也稱丈夫膽子小、不可能犯案,更沒說過要檢舉,警方偵詢後認為無具體事證,將梁等3人請回。
台灣3大懸案中,包括劉邦友、尹清楓,已經有2件刑案過了追訴期,剩下彭婉如命案,也即將到期,屆時恐怕成為3大懸案都無法追訴凶手的狀況。不過,桃園地檢署21日表示,只要過程中出現檢察官必須偵辦的對象,就沒有超過時效的問題,因為,所謂20年追訴期,其實是檢警機關完全無法、沒有偵辦作為時,才適用的時間限制。(李先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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