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香港人放棄真普選,否則香港人這個群體在北京眼中,就是持續違憲者,而且將違憲視為自身的民族信仰。(湯森路透)
不管對象是歐美還是台日,香港的民主活動者大多都會說,自己只是在爭取民主,民主是《基本法》承諾因而天經地義。這樣的安全取態,拿到了爭取民主的大義,也沒有違反香港是中國一部份的主旋律。為了閃躲政治壓力,這可以理解,不過明白人都知道這是策略,而非實質。但這種扭曲的情況,長久下來會令善男信女誤以為「依沿體制」乃是實質,而非手段。
這是一宗較少人注意,但意義非凡的新聞。在香港立法會一個會議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官員聶德權說,普選是要有的,但推動改革需要「按照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推動政制發展」。「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解釋」被放在一齊,但其實「基本法」是虛,「人大常委會解釋」才是實。「人大常委會」可以隨時通過「解釋法律」和增加「附件」來執行新的政治意志。所以雖然香港人甚至世界輿論都以為,《基本法》甚至《中英聯合聲明》保障了香港人的若干權利,乃至許下了民主政改的承諾。但在中國的角度來看並不如此。
因為《基本法》的終審和法律解釋權,打從開始就設定在北京的人大常委會,本地居民不可干預。因此《基本法》不是西方意義下的憲法,而是實施中國意志的工具。《基本法》許諾香港會有普選,但「人大常委會」可以說不,「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可以解構重構《基本法》任何寫死寫實的條文。
拿「基本法有承諾民主」來作為抗辯理據,雖然看似是天經地義的追數,但其實《基本法》本身就內藏北京的絕對干預權,拿著北京設定的基本法去爭取民主,一方面看似安全,但其實也是一個永恆的自相矛盾。《基本法》似乎承諾了民主,但更明確給予了北京隨時的、無限制的否決權和緊急立法權。現在我不想搞民主了,他就可以釋法。
所以觸發2014年雨傘革命的事情,就是中國發表了《一國兩制白皮書》,將這個事實說白了。當時和現在的香港人,認為北京先篩選候選人的伊朗式民主,不是真民主,當時的口號也是「(根據基本法的) 我要真普選」,但這也是矛盾的。因為最脫節的「愛國民主派」也會認同,「真普選」就是沒有篩選的普選,但《基本法》裡面就明白說北京有權篩選,沒有權就緊急立法,將「新解釋」加進去。
所以當香港人說要「真普選」的時候,事實上就是否定北京意志,否定《基本法》,否定「一國兩制」。因為以上的體制,都內嵌(embed)了北京的干預權。所以林鄭月娥近月曾經在一個場合說,「香港自治就不是一國兩制」,即「真/全自治」就不是一國兩制下的「高度自治」,這很抓到中國的政治厚黑辯證,理解正確。
同理,「真普選」因為太真,否定了北京的干預權,就不符合一國兩制標準的「普選」。因而當港官聶德權說了這些一般人視為官話的言論,法國廣播公司中文部的報道標題是「港府:基本法答允港人的普選須是中國特色的民主」,十分準確。沒錯《基本法》是說會給香港民主,但那是假民主,假民主才「合憲」。如果你們想要「真普選」,那就「違憲」了。大多數香港人誤以為爭取民主沒有「違反基本法」,但其實在最準確的定義下,大家都違反了《基本法》。
人民意識,遲緩於事實。就像美洲波士頓的英國臣民傾倒茶葉抗議時,最初是想爭取在英國裡的「代表權」,但他們不知道自己開啟了美國獨立的政治路線。香港人在2014年喊出「我要真普選」也以為很安全,但其實在中國眼中已經是「百萬港獨群眾露出原形」。因為「真普選」是在廣義地反對體制。除非香港人放棄真普選,否則香港人這個群體在北京眼中,就是持續違憲者,而且將違憲視為自身的民族信仰。
香港現在還有老人浪費紙張規勸中國相信香港人,實踐真正「一國兩制」,如果我是北京我會取笑他們被騙了一輩子還在胡混。對北京來說,現時實行的就是「真正的一國兩制」。根據北京實施的《基本法》和相關思維,香港人不會得到「真普選」,「真普選」是《基本法》以外的東西,「真普選」是憲違的。當然2019年的「五大訴求」裡面也包含「真普選」,這是大規模違憲。
雖然很多善男信女並不明白,他們有些還在心理舒適圈,嚷著「我們不是要獨立,我們只是要基本法承諾的普選」就覺得安全,那你接受提名委員會嗎?又不接受。這些人都是未出櫃的港獨,他們之後就會明白。
※作者為香港青年評論者/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