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品妤1日在汐止競選總部舉行記者會,強調自己競辦所出的文宣有署名以示負責,不是「黑函」。(張哲偉攝)
選舉倒數十天,新北第12選區立委候選人賴品妤,隨報派發的文宣,被對手也就是國民黨立委候選人李永萍檢舉是黑函,選區內雙溪派出所還查扣近千份。
賴認為,其他派報社疑似受到警方關切,所以也不敢發放,但汐止分局喊冤,強調只是發文要轄區派出所注意,且當初接獲的檢舉資料,真的沒有看到賴品妤署名!
賴品妤說,很明顯很明顯,文宣清清楚楚有候選人的署名以示負責,就是候選人署名,且有我本人簽名,不知道為什麼,李女士還有他的團隊,要去報警然後謊稱說,這個是黑函。
李永萍團隊則回應,文宣內容都不是事實,且分局可能把派報的人講成是她的人,「但我完全不知情!」,同時表示要對賴品妤提告。
賴品妤1日控訴,2019年12月31日自己競選總部製作的署名文宣,被李永萍團隊報警謊稱是「黑函」,要求派報社不准發送,汐止分局甚至發出「報告」,要求金山、瑞芳等其他轄區比照辦理,因此她也陸續接到金山、瑞芳的派報夾報廠商不願意協助發送,在雙溪有上千份文宣,直接被當地派出所「扣走」無法取回。
針對文宣內容,賴品妤強調,文宣全部引述自報導、法院判決、還有台北市政府的會議紀錄,合理懷疑剩十幾天的時間,李永萍團隊想先將文宣扣下來,讓選民無法知道她過去的惡形惡狀,避開社會對候選人的檢驗。
面對警方行為,賴品妤並質疑,若文宣合法沒有問題,查扣手段是否有經過合法程序,警方到底有沒有做完筆錄、有沒有合法權限,她強烈懷疑背後可能有壓力,或是有人提點。
李永萍則回應,她是警方通知後才知道有這份文宣,是派報單位去檢舉的,因為現在的派報單位都相當慎重,依選罷法規定只要有抹黑對手的文宣,他們在第一時間沒法判定到底是不是黑函的情況下,就會去通報警局。
李永萍指出,賴品妤團隊目前陷入社會秩序維護法問題,賴所製作的文宣不僅構成選罷法問題,還是個謠言,且他們引用的事件,是好多年前的事情。
針對當初北市府,對處理松菸園區問題,李永萍說,監察院調查明確指出,她的行政流程都沒有問題,既然監察院都沒問題了,還來指控更早年的事情,這不是造謠是什麼?
李永萍還指出,賴品妤所印製的文宣意圖混淆視聽並抹黑,指控她的事項不僅並非事實,後續也有很多文件證明這是抹黑,已涉及選罷法中「意圖使他人不當選」等相關法令,這件事情我非常有信心且有把握,等2日上班日,將會立即提告!
據《自由時報》,汐止警分局指出,經初步調查該文宣中均引用報章媒體報導內容,但因檢舉人提供的文宣圖樣中,並未拍攝到任何人署名部分,造成該文宣疑似黑函的樣貌。分局為求慎重,先依法通報情資,並未限制或干預文宣發放。(黃國昌:台灣不缺特偵組,缺的是像陳定南的法務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