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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撤羈押】孫道存被控侵占1.2億 稱「沒那麼多錢」女兒女婿會代償

上報快訊/陳曉芙 2020年01月02日 18:50:00
前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董事長孫道存(綠衣者)因掏空案被判3年入監,原預計1日服刑期滿,但他又被控侵占太平洋網球基金會、孫法民文教基金會共1.2億元,遭裁定羈押禁見,2日北院開庭。(王侑聖攝)

前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董事長孫道存(綠衣者)因掏空案被判3年入監,原預計1日服刑期滿,但他又被控侵占太平洋網球基金會、孫法民文教基金會共1.2億元,遭裁定羈押禁見,2日北院開庭。(王侑聖攝)

前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董事長孫道存因掏空案被判3年入監,原預計1日服刑期滿,但他又被控侵占太平洋網球基金會、孫法民文教基金會共1.2億元,遭裁定羈押禁見。2日上午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孫道存三度請求法官撤銷羈押禁見,並表示自己侵占款沒有起訴書寫的那麼多,「就算有,女兒、女婿也可為我償還」。

 

孫道存遭指控長期挪用太平洋網球發展基金會、孫法民文教基金會基金逾1.2億元,用以支付880多萬元的二審民事訴訟費及清償債務、財務周轉、私人開銷,遭北檢依公益侵占罪嫌起訴等費用。

 

孫道存2日表示,這些都是他的個人行為,並無共犯,且銀行的存簿、對帳單也不是他能銷毀的;且起訴書上寫的1.2億元,要扣掉已經補回的金額,所以應該只剩下5000多萬而已。

 

孫道存說,侵占案發生2年多,被調查局搜索過,所有資料都被拿走,沒有隱瞞、湮滅證據的可能,且挪用基金會的錢只有他一人,沒人會跟他串證;孫聲稱,他犯的不是重罪,法定刑度是1年以上,法官在羈押裁定上指他犯的為「重罪」是不對的。

 

孫道存多次強調,以他過去事業上的成就以及個人聲譽,絕對不會逃亡,更何況母親年事已高,需要侍奉、陪伴。孫更說,就算如檢察官指控還有5000萬元沒有補回,「我女兒、女婿也可以為我償還。」

 

孫道存的辯護律師蕭維德表示,孫道存侵占2個基金會的實質損害不會超過2個基金會所有款項的總和;太平洋網球基金會原有1200萬元,孫法民文教基金會則有2200萬元,總共3400萬元,被檢察官認定侵占款是1.2億元是因為提領又存入、存入又提領。

 

律師丁中原說,孫道存自偵查以來都認罪,沒有翻供、卸責,對所有提領記錄也都不爭執,本案的爭點是對侵占款多少主張不同;丁中原說,依犯罪起點來看,「就算把2個基金會的錢全侵占了,也不會超過3400萬元」。

 

丁中原認為,既然不聲請證據調查,過年前應該就可召開審理庭。(沈一鳴等8人遺體陸運送回三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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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孫道存 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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