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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調查官索財館長、余天20萬交保 還因洩漏個資和家暴判刑

上報快訊/周希雯 2020年01月08日 16:42:00
鄭詠鈺因涉嫌2019年底向館長、余天等人寄信勒索,7日被警方逮捕,法官依恐嚇取財罪裁定鄭嫌20萬元交保。(張哲偉攝)

鄭詠鈺因涉嫌2019年底向館長、余天等人寄信勒索,7日被警方逮捕,法官依恐嚇取財罪裁定鄭嫌20萬元交保。(張哲偉攝)

前調查犯鄭詠鈺,檢警調查發現,鄭嫌因債務糾紛討債未成,於是以「小林」為署名,向余天、立委顏寬恒、館長陳之漢與2名企業董事長勒索匯款, 想藉此逼出「小林」,7日警方將鄭嫌逮捕,最後新北地院將鄭嫌以恐嚇取財罪,裁定20萬元交保。

 

根據警方調查,由於這名「小林」與和寄信鄭姓嫌疑有金錢糾紛,鄭嫌指控小林欠債250萬,因討債未果,加上對方又避不見面,鄭嫌於是刻意冒用「小林」帳號戶名寄恐嚇信,想要以此逼小林現身。但這樣恐嚇信,不只立委余天、顏寬恒收到,包括網紅館長陳之漢及2名企業董事長同樣被恐嚇,一共5人受害。


 

余天(左)及館長(右)皆收到鄭詠鈺署名「小林」的勒索信。(翻攝自余天臉書)

 

館長在收到勒索信後便立即在網路曝光,隨後林男主動到案說明,自己曾為經營的批發公司擴大營業借款,導致周轉不靈而欠下大批財務,因此懷疑遭債權人陷害。

 

館長陳之漢收到勒索信後邊立即放上臉書,並表示「我等等就報警」。(翻攝自館長臉書)

 

警方隨後調閱監視器確定鄭詠鈺,在比對筆跡後,便將鄭詠鈺以恐嚇取財罪嫌逮捕並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後認為鄭詠鈺涉嫌恐嚇,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20萬元交保。

 

鄭詠鈺原名鄭景隆,擁台灣大學博士學歷,結業於41期調查班。檢方查出,他在2013年擔任調查官期間,曾利用調查局「法眼系統」將民眾個資洩漏給討債集團。隨後被台北地檢署另案偵辦,當時曾一度潛逃讓檢方發布通緝。

 

此外,當時高等法院依洩密罪將鄭詠鈺判處10月徒刑,可易科罰金30萬元確定。隨後,公懲會裁定將鄭嫌停職一年,不得再復職,鄭嫌於是轉往外商銀行擔任法務工作。

 

另外,鄭詠鈺還曾經在2008年,曾被當時簡姓妻子指控家暴。據調查,鄭詠鈺婚後曾多次毆打妻子,在新婚期間更將對方打至流產,甚至爭吵後情緒上來後會扭斷妻子右手。

 

據簡姓妻子提供的驗傷報告顯示,鄭詠鈺曾4度扭斷妻子的右手腕。事後因妻子不願和解,鄭詠鈺被依傷害等罪判刑 6 月、拘役 120 天,得易科罰金確定。(因應美伊情勢國安會召開首長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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