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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公聽會】牧師:急救由同志配偶決定 台灣家長可接受嗎?

上報快訊 2016年11月24日 11:26:00
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岡山教會牧師蔡維恩認為,若同婚通過,就是在剝奪家屬的權利,「若孩子需要急救,需由同性戀配偶同意,家長可以接受嗎?」(攝影:葉信菉)

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岡山教會牧師蔡維恩認為,若同婚通過,就是在剝奪家屬的權利,「若孩子需要急救,需由同性戀配偶同意,家長可以接受嗎?」(攝影:葉信菉)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4日舉行同性婚姻修法第一場公聽會,與會專家學者紛紛展開輪番攻防。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岡山教會主任牧師蔡維恩指出,同婚保障同性戀權利時,同時剝奪家屬權利,「若有一天孩子要死了,要不要急救,是他的同性戀配偶決定,不是他的父母;孩子死後,財產都移給同性戀,台灣的父母可以接受嗎?」

 

同性婚姻修法第一場公聽會進行至今約兩個多小時,公聽會一開始,蔡維恩就質疑,此次修法到底有沒有違憲?如果有違憲也不用修了。他認為,如果問一般民眾是否支持同婚,相信大部分都會說支持,但是以什麼形式的同婚?是破壞或是不破壞家庭制度的?現階段社會對同性婚姻還未有共識,這次修法造成社會兩方意見的對立。

 

蔡維恩說,台大退休教師畢安生自殺讓人很難過,感同身受,但是當社會要保障同性戀的權力,就是剝奪、傷害家屬的權力。如果給同性戀婚姻地位,有一天孩子要死了,要不要急救,是他的同性戀配偶決定,不是他的父母;孩子死後,財產都移給同性戀,台灣的父母可以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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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自己代表南部沉默的大多數,他也說,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這件事情罕見地跟國語教派採同樣立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早在2014年就發表牧函,對同性婚姻採反對態度,牧函具有拘束力,部分長老教會人士對外有不同意見的發言,都是個人立場。

 

他更直斥,這次的草率修法是一個「法律騙局」,因為大法官釋字554號,在主文就明顯提到,家庭制度是憲法制度性的保障,不能用修法改變家庭的定義或制度。

 

而東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成鳳樑指出,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修法提案中表示,同性婚姻是國際公約所認同,但實際上,多項國際公約都不支持同性婚姻,而認為婚姻是建立在異性婚上;尤委員卻「拿著雞毛當令箭」。

 

東華大學社會系教授成鳳樑。(攝影:葉信菉)

 

成鳳樑表示,不能說不修法就違反平等原則,法律講求的是實質平等,在某些條件下會做一定的差別待遇,如限制結婚年齡、六親等內不得結婚等,「不是說相愛就能結婚」,修法只會造成形式平等,「不能說沒有滿足所有要求就是歧視」。(張雅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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