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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公聽會】醫師:性解放是不良性教育所致 與同婚無關

上報快訊 2016年11月24日 13:48:00
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系精神科教授顏正芳認為,青少年性解放是因為不良的性教育,與同婚要不要合法無關。(攝影:葉信菉)

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系精神科教授顏正芳認為,青少年性解放是因為不良的性教育,與同婚要不要合法無關。(攝影:葉信菉)

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系精神科教授顏正芳出席立院婚姻平權修法公聽會,面對外界質疑同性婚姻若合法,恐導致同志青年性解放,他反問「現在並沒有同性婚姻,性解放的狀況是怎樣呢?」他說現在的狀況就已經是性解放,不過原因,是因為不良的性教育。

 

顏正芳說,2012年內政部統計,100個的新生兒裡有5個是未成年青少女所生,2014年勵馨基金會統計,台灣在同性婚姻未合法化的情況下,青少女生育率便已位居亞洲第一,顯然這個問題與同性戀婚姻是否合法無關,應該從性教育著手,而非限制同性婚姻。

 

顏正芳接著說,台灣離婚率也是亞洲第一,甚至高過大多數歐美國家,且虐待兒童事件也年年升高,其中父母為施暴者的機會為最高,導致需要被收養的孩童人數眾多,再加上台灣異性家庭收養意願低,致使高比例孩童必須出養至國外。顏正芳進一步說明,在同性婚姻修法之前,這些都已是既存事實,因此無論是促使青少年性解放、或是降低家庭功能等說法,都與同性婚姻沒有直接關係。

 

他也質疑,很多人主張立專法,不要修《民法》,但現有的專法都是保障法,要有「優惠性差別待遇」才算保障。若沒有實質的額外保護,例如減稅等,不同的制度就是歧視。「專法的精神是在於特別的保障,同性婚姻對於同志的身心健康就是保障。」

 

顏正芳說,從醫學專業來看,世界醫師會或台灣醫師公會早就都公告同性戀不是病,精神醫學會也認為同志具有跟其他公民相同的權利與責任,性取向不會造成心理、健康的問題;如果社會有歧視偏見,不管同性戀或異性戀,才會有身心健康的問題。

 

他強調,如果擔心同性家庭的子女被歧視,則應該禁止對同志及其子女的歧視。雖然同性家庭的雙親只有單一性別,但過往研究發現其子女與異性家庭發展無異。他更以目前許多家庭中,父親在中國工作為例,並沒有因為父親不在身旁,而影響子女發展。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胡博硯說,很多人對修民法之後要把父母親改成「雙親一」、「雙親二」,會不知該怎麼稱呼爸媽或教育後代子女。但現行法當中,其實大家長稱呼的「老師」也不是法定稱謂,法律中的稱呼是教師、教員或教授。但法律並沒有因此禁止「老師」稱謂的使用。

 

胡博硯說,如果要另立專法,就要確定此專法對同志有「優惠性的差別待遇」,如此立專法才合理。(攝影:葉信菉)

 

胡博硯強調,真正該被討論的是:同性婚姻通過後,誰會被影響?此次修法不是修改家庭的定義,而是「擴張」,同性婚姻與少子化的事實也無關連。像是先前我國在想像性別議題時只有兩性的想像,例如《兩性工作平等法》,如今也修改成為《性別工作平等法》。現在是以法律制度改變對性別的此想像。

 

同志父母愛心協會召集人郭媽媽則表示,因為女兒10幾歲就向他們坦白出櫃,讓他們比ㄧ般人有更多機會了解同志族群,她強調,「面對面生命故事的分享是認識同志最快的方法,如果異性戀是天生的,同性戀也是天生的。」

 

同志父母愛心協會召集人郭媽媽指出,現在許多反對同婚的人,除了宗教因素外,「大多都是因為對同性戀的了解不夠。」(攝影:葉信菉)

 

她說,同志議題對異性戀來說是有點複雜,例如性傾向、性身分;再加上被刻意的扭曲誤導,但讓社會大眾了解他們,是同志族群責無旁貸的義務。她認為此次修法是因為大家對同志的「無知」帶來恐懼,如果這種恐懼無限上綱,對多數善良的人很無力的,受傷最重的,是反對同婚者的親朋好友,因為同志可能無處不在,「因為你的無知,他無法對你出櫃,他也是同志。」

 

挺同婚方強調,過去因社會的偏見壓抑,同志不敢承認性取向,即使台灣只有10人、100人,其結婚權利也不應被剝奪。這道理就好像無法生育的異性戀者,其結婚權利也不應被剝奪ㄧ樣。(張雅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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