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武裝部隊,已無異於抗日戰爭時的「偽軍」,即雖身為香港人卻協助外來統治者鎮壓香港人。(湯森路透)
正如「戰爭論」所說,戰爭就是利用一切方法將入侵者的意志,強加於當地人身上。 一切傷害,威脅與破壞,皆是為了令你服從其意志,當一支武裝部隊正在執行這種「屈服」的任務時,就是戰爭。
既有的法律,秩序與倫理道德,皆不能管理及阻止武裝部隊以及其協力者。武裝部隊的任務,就是強迫大家接受這個大家不服的規則與意志,為了達成這點,他們被賦與很大的權力,可以使用暴力,傷害,拘捕當地人,直至所有人因為恐懼而屈服,不再反抗而接受統治為止。
有很多人會以為,就算是被中國統治,只要安份守己不犯法,就可以繼續安然過活。但從香港的情況可以看出,只要中國扶植的政權不斷的修法,早晚會將你現在合法的行為,變成違法的行為。安份守己的百姓可能突然就變成違法者,那不一定是他們變壞了,做了一些以前不會做的行為,真相是法律修改自己去否定他們以前一直做的行為。
先把你變成非法,政府就能以「執法」的名義,對平民使用暴力,濫捕,拘禁。政府不去面對法律欠缺認受性的缺失,反而強迫市民們服從與不再反抗他們不服的法律,2019 年下半年開始,香港人面對的是政府的暴力,就算你甚麼也不做,也沒有任何證據你有違反任何法律,你也會受到政府與暴力的威脅。
香港的經驗反映了一件事,武裝部隊可以用「他主觀覺得你有可能參與違法行為」任意攻擊與拘捕平民,並在執行任務時傷及無辜,多次將流彈射進民居,並入侵民居。公共交通工具不僅服務受阻,有時還衝上去抓人。他們破壞和妨礙你的民生,把更多的反抗者迫出來。
最重要的是,武裝部隊做事可以不用負責,因為執法者就是他們自己,法律對他們而言完全沒有牽制力量。濫捕之後沒有後果,毆打之後也沒有後果,破壞之後也沒有後果,恃著「任何人反抗就是違法」的優勢,上樑不正下樑地自行創作法律,拘捕和毆打責備和批評他們的市民。香港人有如在淪陷區面對佔領軍。
實際上香港的武裝部隊,已無異於抗日戰爭時的「偽軍」,即雖身為香港人卻協助外來統治者鎮壓香港人。香港的情況清楚的告訴臺灣,中國並不一定如想像中解放軍光明正大的入城開戰。 他們更有可能將權力集中於效忠於他們的本地人,給予他們使用武力的權利,然後用來對付其他不服的人。 以執法的名義發動內戰,迫所有人在政治上屈服。
其實這正是中國傳統王朝對付外族的手段「以夷制夷」,也就是收編部份外族去對抗反抗的外族,讓他們內鬥。只是香港人和臺灣人,今天才突然發覺自己原來就是歷史上的那個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