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編列31億4960萬元預算執行「天隼二號專案」,自2019年到2022年執行向美採購3套陸基近迫防空方陣快砲系統,沒想到竟出現該系統只有點防禦,無區域防空效能。(張哲偉攝)
空軍「天隼二號專案」編列31億4960萬元預算,從2019年到2022年執行向美採購3套陸基近迫防空方陣快砲系統,從烏龍弄錯美方窗口外,據指出,因我方提出的作戰需求規格中,要納入低空區域防衛系統中,但美方向空軍表示,陸基近迫防空方陣快砲系統只有點防禦,美方現役裝備並無區域防空的效能,因此無法走軍售(FMS)的保證,因此建議我方要採購只能走商購(DCS)管道,再由我方自行研發納入低空區域防空系統中。
據了解,對於美空軍建議走商購(DCS)管道,目前空軍已委請中科院評估,是否能納入區域防衛系統,再決定是否要持續採購陸基近迫防空方陣快砲系統。
空軍「陸基近迫防空方陣快砲系統」是前任參謀總長李喜明向建議下,就該系統進行評估來採購,但是參謀本部向美方表達要採購需具備高精度、高射速、機動性(或固定型)及操作便利等特性,且能納入區域防空系統可自動接戰,並能有效防禦次音速飛彈、巡弋飛彈、無人攻擊載具與反輻射無人機等空中威脅的近迫防空方陣快砲系統,結果因未說明清楚是美軍用重型卡車搭載方陣快炮所衍生的陸基系統,結果美方將此案交給美海軍進行採購申請作業烏龍事件。
據了解,經重新向美國空軍提出申購後,因近迫防空方陣快砲系統在軍艦上使用,是防空最後的一首防線,本身就納入軍艦上的戰鬥系統中,但是「陸基近迫防空方陣快砲系統」並沒有此功能,而且多半是用於機場的點防禦,再加上美空軍也沒有納入區域防空系統的「陸基近迫防空方陣快砲系統」,因此向我空軍表達無法走海外軍售(Foreign Military Sales,FMS),只能用商業銷售(Direct Commercial Sales,DCS) 管道來取得,
因中科院是以商購(DCS)管道向美商洛馬公司採購兩套Mark 41 Vertical Launching System,簡稱「Mk 41 VLS」垂直發射系統(包含部分的技術轉移技術),是否能將「陸基近迫防空方陣快砲系統」納入區域防空系統中,空軍請中科院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