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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立專欄:不解國際政治的港人 才會說台灣政黨「吃人血饅頭」

鄭立 2020年01月28日 07:00:00
港人以人血饅頭一詞指控他人引起風波不是第一次。 2016 年魚蛋革命時,香港之前一閃即逝的政治明星梁天琦,就曾被指控「以六十多人被捕作選舉活動是吃人血饅頭」。(湯森路透)

港人以人血饅頭一詞指控他人引起風波不是第一次。 2016 年魚蛋革命時,香港之前一閃即逝的政治明星梁天琦,就曾被指控「以六十多人被捕作選舉活動是吃人血饅頭」。(湯森路透)

「人血饅頭」這個詞語並非香港常用的詞語,社運圈以外的人,其實很少會用到這詞語,這並不是廣東話裡常見的俚語,正常入的談論幾乎不會出現,所以這是社運人士的黑話,說的人多少就有受到社運圈長期的影響。

 

以人血饅頭一詞指控他人引起風波,也不是第一次。 上一次引起風波的是2016 年魚蛋革命時,香港之前一閃即逝的政治明星梁天琦,被指控「以六十多人被捕作選舉活動是吃人血饅頭」,即使梁天琦本人從結果看,不僅被取消參選資格,也被控以重罪判處數年的監禁。

 

從兩次人血饅頭事件可以留意到,這裡反映出香港社運界特有的思考方式。

 

那是因為香港社運長久模仿西方的「公民抗命」,但實行的方式有微妙的本質分別,西方的公民抗命,不惜違法以製造最大壓力(麻煩)去迫使對方讓步。 比方說導致公共交通或某些服務癱瘓,製造全社會的不便。 但香港的社運界有著「盡可能不能對市民的運作構成麻煩」的潛規則,因此大部份的抗爭,都是點到即止,比方說遊行會選擇在假期然後一天之內散去,或者佔領要道後讓出一條上班路線給人。

 

追求象徵意義,而對社會與體制人員的傷害與威脅最低化,不構成實質威脅更無法妨礙目標體制運作。 這先天令香港的「公民抗命」欠缺實質威脅,大部份被抗議的事情,最終都如常通過,例如反高鐵運動就是很好的例子。

 

香港的公民抗命不能傷害他人,結果將重點放在怎樣傷害自己上,社運人士以自己在社運中受到的苦頭,包括任何粗暴的對待,被撿控,坐牢,作為社會運動的主要成果。 他們推崇的道理是,為社運參與付出的人,是有理想改變社會而且值得尊敬的,在圈子裡稱之為「社運光環」。 甚至不少社運人士會互相比較自己參與過的運動,戲稱為「履歷」。

 

拿著有了社運光環,就會去選舉,然後有較大的機會得到公眾同情而選到。 所以過去的香港社運,通常是去犯一些坐牢不會太長,例如一個月的罪,去贏取犧牲的光環。 因為光環與選舉的關係,自然洐生出「社運人士只能親自承擔不能用別人的光環」,「可以犯法但犯的法不能涉及傷害他人」等潛規則。 甚至出現過主動接受坐牢,以利之後選舉的情況。 社運就是為了選舉而做的事情。

 

因為香港社運長期如此運作,所以看到梁天琦與魚蛋革命,會認定旺角的市民對警察的還擊是「社會運動」,覺得梁天琦是為了選舉而抗爭,如果是傳統社運人士的話,他們看到市民抗爭一旦不是象徵式而是真的有破壞力時,他們的標準反應是「阻止」,因為這會引致承擔的人超過自己以及會構成真正的傷害。 因為他們觀念裡,一切的犧牲,終究都是為了轉成選舉優勢的,「不考慮選舉,不把選舉當成目標,非社運」的抗爭,對他們而言是難以理解的異端。

 

而因為這次 2019 年的抗爭,的確對於台灣的選舉有一定的影響,所以社運人士很容易就把自己一貫的社運思考套上了國際政治,而覺得台灣的政黨在吃「人血饅頭」,其實就是他們看到這次的抗爭轉成了台灣的選票。 希望透過這種「道德譴責」影響台灣政界,這其實是把國際政治當香港社運處理。

 

但是現實當然不可能,因為香港的社運邏輯只在香港社運圈有效,一走出香港甚至只是走出香港社運圈,外人並不會吃這一套。 而遭到了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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