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高院更一審無期徒刑的判決,小燈泡父母劉大經、王婉諭發出共同聲明,指出對於司法判決謹表尊重。(資料照片/張家銘攝)
小燈泡命案凶嫌王景玉在一、二審時被判處無期徒刑,高院更一審21日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對此,小燈泡的父母劉大經、王婉諭下午發出共同聲明,指出對於司法機關的無期徒判決謹表尊重,兩人並無失望的情緒、也沒有血淚的控訴,「然而,這絕非是我們理性冷靜。」
女童小燈泡在2016年3月於台北市內湖區與母親一同前往西湖捷運站,突遭持刀的王景玉從後方猛砍頸部當場死亡,震驚社會。
一審終結時,王婉諭泛淚請求判王死刑,她提出,現有機制無法確切防免再犯、徹底教化,希望法院依法將被告與世永隔,若小燈泡的生命能換來不再有類似案件發生、社會安全網的真正建立,或許才能讓小燈泡永遠活在每個人心中。
劉大經、王婉諭的共同聲明中首先感謝高等法院合議庭對此案的審理,對於判決,兩人表示尊重,並將仔細閱讀判決內容後,請律師做出法律上的回應。
「我們在意的,從來不只是訴訟程序裡,對被告的評價或犯行的懲罰。」兩人希望能致力於防免悲劇的再發生,並保護更多的孩子,若要讓此類弱凌幼的案件消失於社會,需透過個人、家庭、社群與政府的努力,提升社會安全、追求社會共好,才能去盡量接住一個個非行青年乃至中年人。
談及判決結果,劉大經、王婉諭指出,兩人沒有失望的情緒、也沒有血淚的控訴,然而,這絕非是理性冷靜,事實上,「我們從來沒有冷靜過,如同悲傷不曾停止。」
為了更多的孩子,兩人表示,必須把憤怒悲傷,轉化成實質改革的力量,在每一個社會安全錯漏的環節,努力糾錯、全力改正,承諾永不止息的努力,並以此回報小燈泡給我們夫妻的愛。(郝龍斌坦承國共2黨「沒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