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湯森路透)
根據美國智庫移民研究中心(Center for Immigration Studies)的估計,2012年,約有3萬6000名外籍孕婦赴美產子後,便離開美國。
這個現象在川普(Donald Trump)入主白宮後,他多次公開表達不滿,同時亟思限制生育旅遊的數量。
美國國務院於當地時間24日公布了一項規定,內容闡明往後計畫赴美生產的申請者必需提供醫療服務及財力證明,假若美國聯邦政府認定申請者是藉由短期商務、旅遊簽證前往美國生育的話,將拒發簽證。
美國於1776年立國之初,由於需要大量人才,對於國籍的認定採較為寬鬆的「屬地主義(Jus Soli)」,又稱「出生地公民權(birthplace citizenship)」,1865年內戰結束後,《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Fourteenth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界定了美國公民的資格,根據這項修正案,所有在美國出生、歸化並受其管轄的人,都是美國(及所居住的州)的公民。
直到2016年11月,以競選口號「讓美國再次偉大(Make America Great Again)」的川普成功入主白宮,對實行已久並確實讓美國實質偉大的「出生公民權」多次表達不滿,加上意欲限縮來自中南美洲的移民,川普公開誓言檢討「出生公民權」制度。
據悉,美國國務院22日初步設計,有意以「赴美生產」為主要旅行目的美簽申請者,在經美國駐外領事館官員認證後,將等同於赴美尋求醫療服務。
這意味著,日後赴美生產的申請者將被要求提供尋求醫療服務的財力證明,如果被認定利用申請短期商務、旅遊簽證前往美國進行生育,就會遭到拒發簽證。
《美聯社》(AP)23日援引2名熟悉這項規劃的官員說法,美國國務院計畫於當地時間23日公開此規定,24日生效。
美國國務院對《美聯社》求證時表示,這份草擬的規定旨在解決赴美生產以及相關產業的犯罪活動,對美國造成國家安全層面及執法風險的問題。
目前,美國駐外領事館的簽證官員並不會在面試時詢問女性遊客是否已懷孕或計畫在美國懷孕、生產,但在新規定24日生效後,面試官必需在面簽時確認申請者赴美主要目的是否為「生產」。
但咸認上述作法在現實操作中頗有難度。
首先,面試官如何判斷申請者是否已懷孕?再者,就算如此,入境官員能否僅憑肉眼觀察就將可疑的申請者拒於美國國門外?
《美聯社》指稱,不論在美國或是境外,前往美國生育之旅是一項利潤可觀的生意,美國許多代辦公司的廣告標明一次辦到好的價碼為8萬美元(約合新台幣239萬元),服務內容包括提供住處、全程醫療服務。
儘管美國部分州會以「簽證欺詐」或「逃漏稅」的罪名逮捕生育代辦機構的相關人等,但赴美產子目前仍屬合法行為,全球女性遊客在面試時通常會承認意圖,甚至出示與美國醫生、醫院簽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