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巴士最終付出40億美元罰款,對行賄回扣指控作認罪協議。(湯森路透)
世界兩大飛機製造商之一的空中巴士(Air Bus)爆出行賄醜聞,經過4年調查後,空巴最終與英法美三國執法當局達成協議,以破紀錄40億美元(新台幣約1224億元)罰款,換取免刑事起訴。事件牽連世界多間航空公司,其中包括於2016年停飛的台灣復興航空。
根據法庭文件指出,空巴人員與復興高層曾在電郵上透過暗語,藉此掩人耳目商討回扣金額,最後復興航空的高層獲得1433萬美元(約新台幣4.3億元)。
This is the real face of Airbus.
— Info Aero Québec (@InfoAeroQuebec) February 1, 2020
Court describes ‘endemic’ bribery aimed at securing Airbus orders https://t.co/nTPZbNeW2C
航空新聞媒體《Flightglobal》報導,調查從2016年開始,英法美三國以跨地域聯合調查小組的方式,對空巴涉及世界各國10多間航空公司的交易細節進行詳細調查,當中包括中國、南韓、台灣、馬來西亞、加納、斯里蘭卡等航空公司。
法官表示,空巴一直與中介公司合作,在國際中尋找買家,並根據賣出飛機的金額,再向中介公司支付相應佣金,並由旗下的SMO International處理銷售飛機,風險評估以至金錢來往等事宜,空巴高層則組成的《發展與選擇委員會》(CDSC)作出監管以符合公司的政策。2012年,空巴更委託一家公司制定反賄賂計畫約章,製定規範付款細節與合同關係。
不過法官指出空巴在監督結構上仍存在嚴重缺陷。CDSC沒有發揮預期監督的效果,未能阻止空巴人員對多間航空公司高層行賄,透過給予回扣的方式,利誘他們購買空巴製造的飛機。
法庭文件指出,其中涉案的航空公司包括台灣復興航空、印尼嘉魯達航空、及其子公司連城航空、馬來西亞亞洲航空,子公司全亞洲航空(Airasia X)等。
英國倫敦薩瑟克刑事皇室法庭(Southwark Crown Court)判詞中顯示,在2011年至2015年期間,空巴人員先與復興高層作電子郵件溝通,但為了防止洩密,雙方將內容轉化成醫生與病患的溝通商討回扣金額,復航高層能獲得多少好處等細節上則以「藥方」、「病人」等辭彙替代。
雙方協商完成後後,空巴人員即透過2間中介公司,間接向復興高層支付了分別243萬及1190萬美元的兩筆付款。
而判詞亦指出空巴人員亦對其他航空公司亦作類似的行賄行為,所有案件均違反英國《2010年賄賂法》(Bribery Act 2010)第7條規定。
復興航空在2011年起向空巴訂購12架新型A321-Neo、6架A321-200以及2架A330-300共20架飛機,對外宣布對機隊大換血,並開辦更多航線,然而隨著2014年發生澎湖空難及2015年基隆河空難後,業務受到致命性打擊,最後在2016年召開臨時董事會宣布解散停業,並在2018年正式宣告破產。
空巴最後分別與3國達成認罪協議,並罰款共40億美元。當中在法國部分罰款20億歐元,而在英國則被罰款近10億歐元。處理案件之一的美國法官霍根(Thomas Hogan)指出,空中巴士行賄飛航公司高層的行為是普遍存在,這種賄賂已經行之有年。
《路透》(The Reuters)分析指出,罰款屬認罪協議(plea bargain)一部分,代表空巴將不會被當局起訴,然而空巴未來有可能被美國及歐盟禁止參與競投公共合約,勢必對這間同時製造太空與軍事飛行戴具的公司帶來沉重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