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傳出北市一名女性居家隔離者未依規定擅自離開住所,在新北市賣場附近趴趴走4小時。(資料照片/沈粲家攝)
台北市傳出一名女性居家隔離者,未依規定出門,該名女子5日晚上6點前往北市賣場等地行走,直到隔天凌晨才回到住所,外出時間預計約4小時,據了解,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將對她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罰。
衛福部嚴防武漢肺炎,實施「居家隔離」14天策略,但頻頻傳出,居家隔離者擅自離開住所,5日台北一名女性居家隔離者自中國返台,依規定需居家隔離至9日,但她在5日晚上9點前往新北市中和朋友家聊天,再到北市萬華區賣場遊走,直到6日凌晨才返回住家,行動範圍橫跨雙北,在外時間預計約4小時。
對此,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6日表示,將會依法處理,衛生局正在釐清細節,確認是否構成事實,綜合考量後依法處理。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第67條規定,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對於機關的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如果有拒絕、規避或妨礙,違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口罩荒竟再掀衛生紙之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