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憲主演的韓劇《陽光先生》製作費超過四百億韓圜(Netflix提供)
金銀淑編劇的tvN連續劇《陽光先生》,轟動了二○一八年夏季,據悉包含Netflix的投資在內,共獲得超過四百億韓圜(約新台幣十億元)的製作費,預算不亞於大部分美劇或好萊塢電影。隨著全世界對韓國連續劇的需求增加,製作規模也持續擴大。
連續劇製作費是以「集」為標準編列的。一般來說,無線電視台會策劃一集約三到四億韓圜左右的製作費。而以JTBC、tvN而言,是以「先支出後填補」的方式規劃製作費,平均比無線電視台更高。因此,即便不是《陽光先生》的高檔水準,迷你連續劇的總製作費,大部分也都在五十億韓圜(編按:約新台幣一億元)以上。
說到製作費,自然就會想到這個問題:
「那些錢都到哪裡去了?」
工作人員連最低薪資都領不到,每週還得工作超過一百個小時,進到電視台與製作公司的那些錢,到底都到哪去了呢?
其實,電視台和製作公司從來就沒想過要提高工作人員的薪資,更沒有建立能讓勞工獲得正當待遇的制度。以外包合約壓低薪資的部分,前面已經提過了。實際比較二○一八年與二○○八年的外包合約費用,許多劇組是維持不變的。一開始就不簽訂勞務合約,而外包合約的費用也沒有上升,工作人員的個人薪資,根本就沒有調漲。
雖然投資費用增加了,但電視台與製作公司卻持續簽訂外包合約以壓低成本,限制了工作人員的薪資。不只薪資,餐費六千韓圜(約新台幣一百六十元)、住宿費四萬韓圜(約新台幣一千元),五年間都沒有變動過,有許多製作單位還刪了餐宿費。甚至最近還發生SBS以商品兌換券支付薪資的事,引發社會熱議。電視台與製作公司「壓低薪資」的手段,隨著持續不斷的爆料而令人大開眼界。
製作單位不確實支付薪資,進而濫用制度的行徑,這些案例如果全都要列舉出來,恐怕一本書都還寫不完,我舉幾個代表性的案例好了。
首先,談一下「日薪體制」。收音師張先生參與了名為《沙○》的劇組,與製作公司簽訂日薪合約。所謂日薪合約,指的是不管工作時間長短,皆支付同樣薪水。因為身邊許多工作人員簽的都是日薪合約,所以以為沒什麼太大問題。
但開始拍攝到過了一半左右時,製作公司持續制定緊迫的拍攝日程,一天讓他工作二十個小時以上。雖然期待會補貼追加的費用,但製作公司表示,因為當初簽的是日薪合約,所以別作夢了。張先生這才醒悟,製作公司根本是蓄意將進度排得如此緊湊,反正對日薪合約的勞工來說,不管叫他們做多少個小時,都只付同樣的錢就可以,那就沒必要去制定合理的八小時拍攝計畫。
這不是虛構故事。事實上,以tvN因一百二十個小時工時而引發問題的某劇來說,工作人員個人在製作期間拿到的薪水,若除以工時,時薪只有約三千八百韓圜(約新台幣一百元)。二○一八年的最低薪資為七千五百三十韓圜(約新台幣一百九十五元),工作人員以八小時工時為基準,簽訂了領取日薪的合約,但一天卻拍攝二十小時,拿計算機大概算一下也知道,時薪連四千韓圜都不到。
而外包合約的問題,也讓薪資問題變得更加惡劣。站在電視台與製作公司的立場,將全部金額支付給簽了外包合約的組別後,即使計畫全部被推翻重新拍攝,也不需要再支付額外薪資給他們。站在簽訂外包合約組別的主管人員立場上,一旦收到拍攝時間因故延長的通知,想要多給助理們薪水,從現實上來看並非易事。結果,各組別助理們勉強拿到最低薪資水準的薪水進行工作,基層菜鳥們得領著連這個水準都不到的薪水,硬著頭皮工作。
比起保障勞工權益,電視台與製作公司優先考慮的,當然還是節省成本,從遇到問題時他們的處理態度就能看出這個事實。隨著長時間拍攝持續進行兩到三週,無法忍受的工作人員向韓光中心舉發,韓光中心進行處置時,製作公司的態度大多始終如一。他們認同拍攝時間過長,因此答應要快速地組成B組,以期工作時間正常化,同意並承諾要支付超時津貼給工作人員。
所謂B組,是指在主要導演組以外,創立一個支援性質的導演組,將劇本分工拍攝。因為若非主要場面,就沒必要非得由導演親自拍攝,從分擔工作份量的立場來看,這是非常有用的方法。
近來,這些出了問題之後的補救措施,履行速度確實變快了,電視業界惡名昭彰的工時問題,似乎稍微解決了一些,讓人感到慶幸,但若增列B組以及支付超時津貼其實是這麼簡單的事情的話,那麼在發生各種狀況而預料到工時即將變長時,早就應該要這樣處理了才對。
如果這些問題沒有被提出來,製作單位肯定會沿用舊的方式。對電視台與製作公司來說,負擔更多人事費用,這個選項不在優先順位之內。社會結構及制度容忍他們這麼做,且在壓榨成了日常文化的製作現場中,也許這是再理所當然不過的舉動也說不定。
有幾間製作公司決定將外包合約改為直接合約,但這個決定並不是用來解決薪資問題的。現行簽訂外包合約的組別改為直接簽約,只是換了資方,拿到的薪資還是和從前一樣,因為過去一直以來的慣例就是這樣。簽約對象,只是從各組組長變成製作公司,薪資並沒有上調。
最近還出現了新的投機行為。過去兩年半以來,基於工作者們對工時的各種質疑,我們推動了「堅守每週六十八小時工時」的運動,電視台與製作公司亦無法忽視這個訴求。不過,為了要讓連續劇拍攝期產生餘裕,似乎又讓他們覺得消耗掉的人事費用太可惜。所以,在遵守每週六十八小時工時的同時,製作單位安排出「單日拍攝二十小時,隔天不拍攝」的行程。結果,檢視一週的總拍攝工時,雖然守住了總數六十八小時,但實際上,拍攝期間並非單週七天,而是只有三到四天。工作人員在被殘酷虐待般地過勞工作後,卻只能領不到現有薪資三分之二的酬勞,變成了這樣的一個文化。
關於「六十八小時」這件事,以及製作單位投機取巧的後續發展,引發工作者們的議論紛紛。這場原本是為了工時合理而進行的社會運動,反而害工作人員的薪資減少。我們出於善意的幫忙,提出合理的要求,結果卻使工作人員蒙受損害,實在太令人心痛。
在同一個製作現場中,有人拿著不到最低薪資一半的工資,相反也存在一集收入超過一億韓圜的明星演員、編劇和導演。有線電視與綜合頻道也持續煽動哄抬他們的身價。站在觀眾而非從業人員的立場來看,我們無意評論他們拿到的價碼。畢竟,在海外收到歡迎,自然會產生相應的版權交涉費用,總之這是企劃者與參與製作者們的責任。只不過,一直以來,明星演員和編劇的片酬直衝雲霄,財務規模也充分擴張至足以負擔的地步,但一同製作連續劇的工作人員、配角等弱者們,權益卻被排除在外。業界過度的薪資差距,幕後人員們的自卑感也變得極高。管理者們即使完全認知到這些問題,卻連最低限度的勞動權益都不保障,我認為這應該要受到強力譴責。
雖然以自由業、外包合約、日薪合約等投機取巧的方式壓低人事費的行為肆意橫行,但卻完全沒有人想過去限制電視台與製作公司的規定。既沒有懲罰,所有決定權又都交付在資方手上,從一開始就不可能期待他們做出有良心的選擇。製作現場大多數都是簽了承包契約的非正職員工、約聘員工,也難以期待勞資協商。在社會大眾一同站出來之前,改善薪資問題看來是件無比困難的事。
幸好,近來透過電視業工會及韓光中心等單位的努力,帶來不少令人高興的好消息。製作《鬼怪》、《陽光先生》的CJ ENM 連續劇製作公司「Studio Dragon」承諾要提高工作人員的薪水。與現行薪資體系相比,足足調漲了兩倍的金額,讓許多勞工滿懷期待。
不過,這股潮流是否會擴及到所有的連續劇製作現場,還需要觀察。第一點需要擔憂的,是以營柱策略形成巨大收益結構的連續劇製作環境,以及並非如此的連續劇製作環境,可能會產生兩極化的狀態。「Studio Dragon」之所以能做出顧全大局的決定,是因為他們是投入鉅額資本製作連續劇的公司。因此,不能只有所謂「大賣」的連續劇勞工能獲得改善條件的保證,而是要持續改善,讓所有連續劇製作現場的條件都變好才行。
第二點需要擔心的是,薪資雖然上升了,但這個動作並不會跟著保障我們所擔憂的工時。因為薪資被調漲為兩倍,工作人員們自然會贊成現有的系統並簽下合約。這種自發性的同意,日後若產生殺人工時的問題時,電視台與製作公司就可以狡辯是「工作人員自發性贊成的」,拿到免死金牌。工時及薪資是分開的問題。現在正向的風氣需要我們持續的關心,以讓幕後人員們能夠得到真正的保護。
*本文摘自《消逝的韓光:低薪、過勞、霸凌,揭發華麗韓劇幕後的血汗與悲鳴》,EZ叢書館出版。
李韓率(이한솔)
韓劇《獨酒男女》已故李韓光PD的弟弟。
為了完成哥哥的遺願,解決韓國連續劇製作勞動環境的問題,成立了「韓光媒體勞動人權中心」。並以非營利公益運動者的身分積極參與社會議題。兼任「韓國無殼蝸牛住宅合作組織」、「李韓烈紀念事業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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