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委陳明通11日晚間表示,陸配子女來台須滿足2條件,包括陸配子女未成年且在中國無親屬可照顧,才可專案申請來台。(王侑聖攝)
行政院陸委會原訂12日起陸配及其子女准予入境,卻引發網友反彈;對此主委陳明通11日晚間澄清,指陸配子女來台須滿足2條件,包括陸配子女未成年,且在中國無親屬可照顧,才可專案申請來台,絕非外界所傳開放陸配中國親屬探親。
陳明通舉例說明,若台灣人在中國經商娶了中國籍配偶並生子,隨後舉家返台生活,但小孩在中國出生,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因此以專案「長期居留」或「長期探親居留證」在台生活。
而雖這些孩子從小在台灣生活及就學,現在卻因過年跟媽媽回中國娘家探親,而受到武漢肺炎防疫措施而無法回台,且此狀況已陳情超過1周,「基於人道考量讓他們回來。」
陳明通表示,因為社會反應,下午宣布的政策到晚間決定些許微調整,陸配子女必須是未成年,且在中國沒有親人、或親人無力照顧才可提出專案申請,並檢附證明,依據個案情況予以准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