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屬「居家檢疫」管理對象,但有陸配來台後違規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高鐵)。(高鐵提供)
1名陸配14日搭乘從上海搭機,由松山機場入境,屬「居家檢疫」對象。但她卻轉搭高鐵到左營,因此高雄市衛生局以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出舉發通知書,若當事人未於10天內陳述正當理由,違法搭大眾運輸將被罰15萬元。
這名女子領有我國身分證,由於入境時未出現症狀,因此被列為「居家檢疫」的對象。但她在14日晚間7時搭乘高鐵南下左營站,高鐵公司過濾資料時發現,她是須自自主管理的名單之一;因此高鐵公司立即通報警方,之後由警方將她帶下車戒護。高雄市衛生局疾病管制處也趕到女子住處,針對違規事項開罰。
台灣高鐵公司表示,本案因可能涉及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而接獲通報後,除立即通知鐵路警察外,也針對該旅客搭乘的列車及行經動線進行加強消毒。
衛生局簡任技正潘炤穎表示,陸配從疫區返回高雄,在機場便已收下「居家檢疫通知書」,上面載明「不能搭乘大眾運輸系統」,但是當事人仍搭乘高鐵到左營站,已經觸法,所以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
高鐵公司再次呼籲旅客,若已接獲「居家檢疫」、「居家隔離」通知者,依照規定不得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高鐵公司也將積極配合政府防疫措施,以維護旅客安全。(黑鷹案黑盒子解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