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於14日重行對向心(圖 )、龔青夫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翻攝自百度)
台北地檢署偵辦王立強「共諜」案,去年11月諭令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2人限制出境、出海。由於刑訴新法實施,北檢於14日重行對向心夫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自稱中國共諜的王立強去年爆料向心以中國創新投資公司員工名義,來台從事情報工作並涉入九合一大選。
調查局進行查證,發現向心、龔青夫婦當時正在台灣,並於去年11月24日晚間欲出境返回香港,當天在桃園機場將2人帶回偵訊後依涉違反《國安法》移送北檢,檢察官訊問後諭令2人限制出境、出海。
由於立法院去年5月修法通過《刑事訴訟法》限制出境、明定偵查、審判中限制出境、出海的期限,偵查中不得超過8月,若認為有繼續限制必要者,應於限制期間屆滿前附理由向法院聲請延長,以延長2次為限,第1次延長不得超過4個月、第2次延長不得超過2個月。
新法自去年12月19日起施行,若是在施行前已限制出境的案件應於生效施行之日起2個月內重為處分,因此檢察官已於14日對2人重行處分,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死亡個案 何美鄉:不應草率認定是社區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