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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泮池郭明良論文造假 國際學界檢討同儕互審制度缺失

王莛瑜 2016年11月30日 08:00:00
台大校長楊泮池(左)共同掛名造假論文,引發重大爭議。(葉信菉攝影)

台大校長楊泮池(左)共同掛名造假論文,引發重大爭議。(葉信菉攝影)

一直以來,這個問題都存在著,直到知名期刊《自然細胞生物學》(Nature Cell Biology)的這個案例,一篇有關大腸癌幹細胞之研究,由台灣博士後研究員查詩婷、高雄醫學大學副校長郭明良等人共同發表,於8月15日刊登並在3個月後遭撤下。

 

檢舉人匿名在PubPeer網站中指出,在該篇研究中的結果部分,有多處瑕疵、不合理之處,像是有多張實驗的圖片重複,被質疑有造假可能。

 

郭明良同時也是台大生化科學研究所教授,有其他研究在發表於國際期刊後,同樣在PubPeer網站中遭網友質疑,其中一篇共同作者更是台大校長楊泮池,引發不少學術風波。

 

 

專家看不見的缺漏

 

而《自然細胞生物學》期刊一直以來都是以同儕互相審查制度來審理投稿的研究,每篇稿件約會經過3至4名專家學者獨立審查後才會通過、刊登,但這些專家怎麼會沒有發現這麼大的缺漏?

 

網友Neuroskeptic 在推特(Twitter)做了簡單的調查,發現有約莫有一半的人認為,負責審查的人應該一開始就要指出這樣的錯誤,而依他個人的想法,若審查人員無法辨別這樣顯而易見的瑕疵,那麼同儕審查的過程勢必出了什麼問題。

 

 

協助審查是做「志工」

 

Neuroskeptic指出,「我能了解為什麼審查人員沒辦法辨別這麼簡單的錯誤,因為看這樣的研究要花費他們太多時間,多數的審理專家都非常忙碌,協助做審查只是義務幫忙,是一毛錢也領不到的志工,自己發期刊才有錢賺、幫別人審查一點好處也沒有,也難怪在審查的時候特別容易出錯。」

 

科學家自己決定了同儕互審制度的嚴謹性,如果我們認為同儕互審能確保刊登的內容正確性,我們就更應該鼓勵每位審查的學者把這項工作做得更確實,當然也可能需要給予審查者一些基本的誘因。

 

換句話說,如果我們不想在同儕審查制度上做投資,那麼就不應該繼續使用,並找出替代的方式如:允許科學家自行發布研究,再交予有事後審查機制的單位(如PubPeer)進行品質控管。

 

 

《上報》獨家揭露一系列論文造假事件。(取自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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