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追徵不當黨產7.8億元,國民黨聲請停止執行,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27日裁定維持「停止執行」確定。(資料照片/李隆揆攝)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黨產會)2019年認定位於台北巿的大孝大樓為國民黨的不當黨產,追徵7.8億餘元,國民黨不服,聲請停止執行;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審理後認為金額過於龐大,若未即時介入,恐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27日裁定維持「停止執行」,認定黨產會於實體判決確定出爐前,不得追徵7.8億餘元。
黨產會2019年5月認定位於台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的大孝大樓,為國民黨不當黨產。黨產會表示,根據台北市政府國宅處於民國66年擬定的「台北市古亭區新隆里都市更新國宅興建計畫」,除興建國宅大樓外,另有興建辦公大樓15層1棟,即「大孝大樓」,依計畫書規定應屬國民住宅的商業服務設施,建設完成後應依成本擬定底價,辦理公開標售。
黨產會指出,1985年,台北市政府卻於該大樓尚未取得使用執照時,逕行限定投標資格為「依法在中華民國領土內有不動產權利主體資格之非營利社團或政府機關」,且以整棟大樓辦理出售給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
黨產會說,1989年至1994年間,民眾服務總社再以買賣為由,申請將大孝大樓建物及坐落土地所有權陸續登記給「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後再更名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但是這筆不動產產權中國國民黨已於2002年以13億元出售給黨營事業光華投資公司,再於2004年間以14億5000萬元出售給瑞昇第一公司。
黨產會表示,當時中國國民黨尚未登記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並不符合該大樓及其坐落土地標案的投標資格,卻借用民眾服務總社名義投標,依法所投標單應為「無效」,而台北市政府國宅處、內政部卻未依法處置,任由國民黨完成所有權人變更登記,於法有違。
黨產會精算後,認為應追徵7億8275萬8715元,並在2019年5月送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北高行)強制執行。
國民黨不滿,主張追徵金額龐大,恐造成無法回復的損害,於是在2019年向北高行聲請停止執行,2月4日獲准。
黨產會不服提起抗告,強調北高行裁定理由矛盾,一邊說追徵如果被撤銷,國家財政可能負擔過重;一邊又指追徵價額7億餘元,與國家預算規模相比,執行與否對國家財政的公益影響有限。
但最高行認為,這起案件即使停止執行,依照黨產條例規定,已足以確保國民黨無脫產之虞,對公益無重大影響,即使因此造成日後追徵不易,對公益所造成的影響,也小於國民黨因執行所受損害。
經最高行法官審理後,認為追徵價額達7億餘元,金額甚鉅,法院若未於執行階段介入處理,國民黨遭執行的財產將無從或難於回復,即使日後以金錢賠償,也將致社會資源的無謂耗費,而有難於回復損害的急迫情事,因此最高行駁回黨產會抗告確定。(海巡艦艇籌建計畫超前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