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段宜康卻在臉書上吐槽環保署所訂定的「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通報層級表」,應變計畫「很可笑」,20年來修訂10次卻還如此。(資料照片)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長李應元30日表示,有必要成立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初期人力規劃80人、預算規模新台幣6億元,希望接軌國際。不過,立委段宜康卻在臉書上吐槽環保署所訂定的《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通報層級表》,應變計畫「很可笑」,20年來修訂10次卻還如此,「只好請行政院和環保署趕快改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上午聯席初審行政院函請審議毒化局組織法草案,李應元表示,每次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後,下架食品動輒幾百噸,出口後還被退回的更嚴重,有一次達22國,對台灣國際商譽傷害很大,國民健康恐慌更嚴重,有必要設立毒化局。
他說,現行化學物質管理模式,各機關依作用法管理業管化學物質,雖各有專法,但缺乏源頭管理,難發揮跨域功能部會合作協同處理事件,因此尋求立法院支持,未來採取合作管理模式,共同加強源頭管理,西元2020年接軌國際管理,有害物質管理從300多種擴大到3000多種。
李應元表示,編制初步規劃80人,逐步擴充人力,在日本光是資料登錄就130人,透過源頭管理互相勾稽,資料集中登錄,希望提升化學物質管理,初期預算6億元,接軌國際。
不過,針對環保署新設的《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組織法》,民進黨立委段宜康30日在臉書上吐槽,認為行政院定的「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通報層級表」很可笑,20年來修訂10次卻還如此,「只好請行政院和環保署趕快改了」。
根據「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通報層級表」中,甲級災害規模通報行政院及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規定包括,一、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估計有10人以上傷亡或失蹤者;二、毒性化學物質汙染面積達一平方公里以上,且災情嚴重,有擴大之虞,亟待救助者;三、可預見災害對社會有重大影響或具新聞性、政治性、敏感性,經署長(或業務主管人員)認有陳報必要者。
對此,段宜康表示,此應變計畫由行政院1995年制定,每2年修訂一次,至今已修訂10次,但從規定看來,「第一點叫大家先數屍體;第二點叫大家先測量土地;第三點叫大家先看新聞!」或許要請行政院及環保署再次修訂。(塗鵬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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