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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段考題「同性戀合法,兒子可娶繼母為妻」 家長批:根本是教壞小孩

上報快訊 2016年11月30日 18:14:00
花蓮縣花崗國中校長李恩銘表示,段考題目審議出現缺失會自我檢討,亦會把該名出題教師送教評會及性評會議處理。圖為2013年7月李恩銘出席花蓮暑期科學營。(翻攝自花蓮縣能源科技教育資訊網)

花蓮縣花崗國中校長李恩銘表示,段考題目審議出現缺失會自我檢討,亦會把該名出題教師送教評會及性評會議處理。圖為2013年7月李恩銘出席花蓮暑期科學營。(翻攝自花蓮縣能源科技教育資訊網)

婚姻平權議題持續延燒,花蓮縣花崗國中公民段考考題也出現多元成家的內容,但內容卻充滿誤解和錯誤資訊。有學生家長得知後在臉書上發文,認為題目真的很誇張,擔心這樣的老師會把小孩教壞。該校校長李恩銘表示,指公民教師出題未送審議,且引用錯誤資訊誤導學生,將送教評會及性評會議處。

 

花崗國中公民考題日前出現「同性戀合法後,女兒可以嫁繼父、兒子可娶繼母;將來若多元成家方案三讀通過,將嚴重背離一夫一妻制的家庭核心價值,不僅造成家庭關係混亂,更進而衍生出許多社會問題」等論述,也在PTT上熱烈討論。

 

學生家長何翰蓁得知此事後在臉書發文,表示這陣子婚姻平權議題鬧得沸沸揚揚,出現相關題目無可厚非,但女兒覺得公民老師「很卑鄙」,因為題目敘述「充滿他自己的誤解、錯誤資訊和沒來由的恐懼,根本誤導大家!」

 

對於,該校校長李恩銘說負責出題的公民科老師因課業忙碌「忘了送審」,負責的主管也「忘記催促」,導致出現偏頗論述。該校緊急決議該題送分,並請輔導室介入安撫學生不安,會將該名教師送教評會、性評會議處理。李恩銘將透過教師會議溝通觀念,要求教師在課堂上、考題中避免加入個人主觀,維持教育中立。

 

花蓮縣教育處表示,會請學校在考試出題之前,落實審題機制,勿讓類似爭議再發生。

 

台北市議員梁文傑也在臉書上發文回應:關於兒子能否娶繼母的問題,規定在《民法》983條,就算爸爸死了,繼母已經不是繼母了,還是不能娶。這和同性婚完全沒有關係。

 

有網友陳祥回應, 出題老師,大概想問大家,他可以不可以這樣做嗎?還是他反對異性戀 因為異性才會發生兒子娶繼母這樣的事;另一網友Ben Chang也說:「 這種老師, 已經算是 誤人子弟哩。」

 

 

考題全文:

 

75、目前立法院正在討論「多元成家方案」,若是三讀通過的話,將會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例如同性戀合法化(家庭中「父親、母親」的名稱將改為「雙親」)、表兄弟姊妹等旁系血親可以通婚、兒子將來可以娶繼母為妻、女兒也可以嫁給繼父。此外,家庭中配偶可以有三個人以上,不僅數量沒有限制,而且隨時可結婚或離婚,完全不需要其他配偶的同意,將來若「多元成家方案」三讀通過,將嚴重背離一夫一妻制的家庭核心價值,不僅造成家庭關係混亂,更進而衍生出許多社會問題。

請問「多元成家方案」對下列哪一種法律的影響最大?

(A)《民法》,(B)《公司法》,(C)《憲法》,(D)《選舉罷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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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婚姻平權 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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