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說法將矛頭指向蝙蝠,被認為蝙蝠是新型冠狀病毒源頭。(取自Youtube)
中國民眾食用野味的風俗習慣,被認為是導致人類感染2019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的原因之一。最早大規模爆發疫情的湖北省當局,已下令全面食用禁止野生動物。
根據5日公布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內容要求全面禁止食用下列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所有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法律法規規定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法律法規規定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動物。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指出,雖然中國政府下令禁止食用野味,但是要終結野生動物的交易市場仍十分困難,因中國使用野生動物的文化久遠,野生動物不僅被食用,也被用於傳統中藥、衣飾之中,甚至有人將野生動物豢養為寵物。
這也不是中國官員首度禁止野生動物交易,2003年SARS病毒肆虐時,研究發現貓鼬等獴類動物可能是導致病毒傳染至人類身上的源頭,因此被大量撲殺,蛇類交易在當時也被短暫禁止。
除了民風習俗之外,龐大的野生動物交易商機,也是讓當局難以有效管控的原因。中國工程院2017年曾發布一份報告指出,中國野生動物交易總額高達逾730億美元 (約新台幣2兆1900億元),整個產業鏈超過100萬人參與其中。
中國工程院在2017年發布的一份政府資助報告顯示,中國的野生動植物貿易價值超過730億美元,僱用了超過100萬人。
《新華社》報導,其中所指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是指野生動物的整體(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並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屬於家畜家禽,對其養殖、檢疫以及食用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湖北省的規定指出,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生產、加工、經營使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不得以食用或者生產、加工、經營食品為目的,獵捕、繁育、飼養、交易、運輸、攜帶、寄遞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不得採取發布廣告、製作招牌或者菜譜等方式,宣傳、招攬、誘導食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或者從事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針對違反此《決定》的行為,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13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月24日表決通過一項決定,宣布將在「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基礎上,擴大法律調整範圍,確立「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制度。
野生動物種類繁多,中國農業農村部3月4發行《貫徹落實人大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決定的通知》,其中指出中華鱉、烏龜等列入水生動物相關名錄的兩棲爬行類動物,並按照水生動物管理,從目錄看中華鱉、烏龜、牛蛙,鱷魚等動物均不在禁食範圍之中,等同是官方列為認可可食用的白名單之中。
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局長張顯良表示,從管理上,水生野生動物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有關要求管理。另一類是珍貴、瀕危以外其他水生野生動物,按照《漁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管理。
他說,至於是否能夠食用的問題,《野生動物保護法》、全國人大相關決定以及有關解讀講的都很明確,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不列入禁食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