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長盧秀燕質疑中央違憲,批政院護航台電,不准台中改善空汙;行政院發言人Kolas表示,嚴重扭曲事實。(資料照片/張文玠攝)
台中火力發電廠引發一連串爭議,讓台中市府槓上行政院,行政院更宣告中市府引用的「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對此,市長盧秀燕14日直批行政院護航台電,就是不准台中減煤改善空污,中央這個大動作恐違憲,「我想大概就是為所欲為了」。
對此,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則回應,中央沒有違法,台中市府的自治條例已違反中央法律,行政院依法宣告牴觸中央法律的地方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且這個宣告,並不影響台電減煤減碳的進度,目標還是要改善空汙。而台中市府稱未來燃煤「不減反增」、「不准台中市減煤」、「不准改善空汙」之說是嚴重扭曲事實。
盧秀燕受訪時表示,行政院宣告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就是不准台中市減煤、改善空污,這項自治條例已實施4年,主要目的就是約束中火及其它民營燃煤大廠必須減煤改善空污,中央宣告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未來不管是公營電廠或民營燃煤大廠,都不受自治條例限制。
台中市未來燃煤狀況可能會「不減反增」,盧秀燕認為這將對中部地區空污改善恐雪上加霜,她建議中央務必深思,政府成立的目的即是要愛護人民、要改善空污,不可逆向而行。
盧秀燕更指出,這很可能是中華民國有史第一次,針對已實施4年的自治條例,為了護航台電、為了護航部分燃煤電廠,而宣告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尤其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機關,去宣告經過地方民意機關通過的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這個動作恐違反憲政,也違反民主法治,中央這麼大的動作,令人匪夷所思。
Kolas回應,台中市政府的自治條例從未完成備查,因為其中的第3、4、6條牴觸相關規定,從105年時,行政院就數次發函台中市府表示因牴觸中央法律,請中市府盤點該自治條例,中央一直等待台中市府的回應,但直到109年3月,將近4年,台中市政府終於發函,但卻堅持沒有違反空汙法。
Kolas進一步澄清,政府這3年多來持續減煤,去年台中電廠陸續減煤,台中市府核發的許可用煤量是1600萬公噸,我們要求台電減煤到只使用1264萬公噸,去年的排放量也比2014年減少超過5成。
Kolas說,目前正朝著減少燃煤機組、更換燃氣機組的進度前進,目的是不再燃煤,改採燃氣。台中市府稱未來燃煤「不減反增」、「不准台中市減煤」、「不准改善空汙」之說是嚴重扭曲事實。
至於,盧秀燕質疑行政院這項宣告恐有違憲疑慮,Kolas回應,中央沒有違法,正是基於尊重憲政與法治原則,台中市府自訂的自治條例已違反中央法律,行政院依法宣告牴觸中央法律的地方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以維持法律適用的一致性,且這個宣告,並不影響台電減煤減碳的進度,目標還是要改善空汙。(網封「防疫五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