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美採購刺針飛彈案是海軍先建案,因陸軍加入採購,全案由海軍統籌但卻是各自編列預算,奇怪的是採購數量相同,海軍和陸軍兩軍種編列預算竟相差11億5千多萬元。圖為個人肩射式刺針飛彈。(取自美國陸戰隊)
3月13日國防部公告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個人肩射式刺針飛彈)的決標公告,決標金額為64億9857萬4824元,據指出,這是陸軍編列72億6528萬7千元預算,籌購個人肩射式刺針飛彈250枚、發射系统108套及敵我識别器108套等裝備部分決標公告。但我向美採購刺針飛彈案是海軍先建案,因陸軍後加入採購,全案仍由海軍統籌但卻是各自編列預算,奇怪的是採購數量相同的刺針飛彈海軍編列61億998萬3千元,陸軍卻要72億6528萬7千元,兩軍種相差11億5千多萬元,究竟這其中是海軍無理的斤斤計較?還是陸軍習慣當凱子?或是兩軍種各自為政,未以總採購量來壓低售價?國防部是有需要對外說清楚。
據指出,因海軍一直要求降價,但陸軍無視海軍所訂價格,仍依美方高的報價編了預算,美方依此有持無恐的拒絕海軍的要求,雙方持續僵持到海軍採購刺針飛彈案發價書在2月底到期,國防部為此要求美方展延發價書期限一個月到3月底,軍備局為此特別行文給海軍司令部,提醒該裝備是賣方市場,發價書會隨著市場需求一直在調漲價格,要在期限前完成刺針飛彈簽約。
據了解,因美方堅持個人肩射式刺針飛彈250枚、發射系统108套等裝備就是陸軍編列的預算金額,海軍若要採購,依目前編列預算只能減量採購,不足部分未來再以用添加裝備的方式來辦理。
軍方向美採購個人肩射式FIM-92刺針防空飛彈(Stinger)案,要回溯到2015年年初,外傳美國軍方要更新肩射式刺針飛彈,庫存新品的肩射式刺針飛彈急於出售,詢問我方是否有此需求,當時國防部盤點軍事投資額度,海軍還有空間,就以提升海上輕快兵力(光六快艇、沱江級飛彈巡邏艦),與陸戰隊步兵野戰防空能力為由,用「戰備急需」方式,先進行建案並簽定發價書,臨時插隊進入台美軍售名單之列。
當時國防部迅速在2015年11月12日以國備計評字第1040014100號令核定建案後,12月16日美國政府宣布對台軍售名單中,2艘二手派里級巡防艦、新型方陣快砲、獵雷艦戰鬥系統整合(商售案)、AAV7兩棲突擊車,以及250枚個人肩射式刺針飛彈系統等裝備與其他項目技術給台灣,這也是歐巴馬總統任內最後一次對台的軍售案。
海軍是在國防部核定後,2016年才開始進行採購程序,當年總統大選政黨再次輪替,蔡英文總統執政後,海軍採購刺針飛彈排入106(2017)年度國防部公開預算,在海軍一般裝備項目,編列61億1052萬4千元,從106(2017)年度到109(2020)年,4年完成採購人攜式250枚短程防空飛彈、發射系統及敵我識別器(中科院委製)等裝備;從採購案預算分配來看,2017年預算14億33萬5千元,2018年度預算14億1483萬4千元,2019年度預算16億4042萬8千元與2020年預算16億5492萬7千元;從預算分配看出海軍確實要在2020年將250枚肩射式刺針防空飛彈系統採購到位。
據指出,因海軍採購過程,美方突然額外列出超過200萬美元的商業服務費用,此舉被我方認定是屬於支應廠商佣金費用,而我方要求降價,一度陷於膠著狀態;但2018年1月國防部公布3個向美採購的決標公告,其中包括刺針飛彈等33項,金額是51億5197萬1496元(不包括中科院委製的敵我識別器等裝備),當時媒體也報導已由我國駐美軍事代表團與AIT美國在台協會簽署購案合約,是依海軍編列的預算來採購250枚肩射式刺針飛彈系統,這批刺針飛彈可在2018年起分批交給台灣。
但是國防部107(2018)年度公開預算中,海軍採購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的項目居然完全消失;但從隔年108(2019)年度公開預算中發現,2018年該項目只使用了作業費147萬7千元,並不是原編列的14億1483萬4千元,代表已出現些變化。
但真正的變因是在陸軍經漢光兵推驗證,須建構肩射式刺針飛彈的作戰能量,因此加入陸軍採購案,在國防部108(2019)年度公開預算說明中,是依據國防部107年8月15日國略建軍字第1070001293號令辦理修訂(由海軍司令部統籌建案,全案計須133億7527萬元,海軍編列61億998萬3千元,陸軍編列72億6528萬7千元),海軍採購期程從原來從106(2017)年度到109(2020)年度的4年,改成106(2017)年度到114(2025)年度的9年,預算從原編列61億1052萬4千元微調降到61億998萬3千元。陸軍採購期程則是108(2019)年度到114(2025)年度。
但問題來了!2018年1月國防部採購海軍的250枚肩射式刺針飛彈系統決標公告,金額是51億5197萬1496元(不包括中科院委製的敵我識別器等裝備),海軍也是美方報價編列61億1052萬4千元,但同樣的數量陸軍也是依據美方報價卻是編列72億6528萬7千元,2年就漲了11億5千多萬元,變成加量卻又加價,有違市場的加量會降價的原則,讓統籌案主辦的海軍相當不服氣。
據指出,若陸軍採購肩射式刺針飛彈系統的整個計畫,是先有250枚肩射式刺針防空飛彈系統後,再規畫採購1300枚刺肩射式針防空飛彈、670具發射器,那是要用1550枚的總量,再加上海軍的250枚,總共有1800枚的總量來談判要求降,即使陸軍也有1550枚的總量需求來談判,應可要求降價,怎麼會數量多的價格比數量少的要貴。
外傳肩射式刺針飛彈是500枚以上才有談降價的空間,既然是統籌案,海軍加陸軍總量就有談判降價的空間,若再加入陸軍未來的增購計畫更有優勢,但是並不是這樣的結果。據了解,海軍還是堅持有降價空間,至今還沒有簽訂採購合約,因陸軍老實照單全收,美方有持無恐用市場供需原則,來說服國防部讓海軍放棄降價的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