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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紓困2.0】個人所得稅放寬緩繳 最長1年或「分期三年」

上報快訊/吳亦軒 2020年03月24日 18:25:00
行政院下午再提第二波移緩濟急紓困方案,針對個人所得稅部分,將可申請緩繳一年,或分期繳納3年。圖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行政院下午再提第二波移緩濟急紓困方案,針對個人所得稅部分,將可申請緩繳一年,或分期繳納3年。圖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行政院除提出的600億紓困內容外,24日再提第二波移緩濟急的紓困方案,會中提到,一般個人所得稅可申請緩繳最長一年,或分期繳納最長3年,若有退稅者,自動提前退稅。

 

行政院24日舉行「政府挺你 安心防疫」記者會,由發言人Kolas Yotaka主持,政務委員龔明鑫和財經部會官員出席說明。

 

Kolas Yotaka說「政府看見了,政府聽見了」,表示台灣不只對疫情本身要超前部屬,對疫情所重創的台灣經濟也有完整配套措施,從個人、弱勢、商家到企業都有相關的紓困方案。其中對於家庭部分,龔明鑫表示,對於一般個人而言,所得稅可申請緩繳最長1年,或分期繳納最長3年,若有退稅者自動提前退稅,另外,個人貸款本息也可以申請緩繳3到6個月。(生活補助每人加發1500元

 

 

(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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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紓困 所得稅 緩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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