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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杜絕青少年免受菸害 衛福部擬修法提高吸菸及購菸年齡至20歲

楊毅 2020年03月24日 21:55:00
衛福部研擬新版《菸害防制法》修法,為有效保護青少年健康,包括將吸菸及購菸年齡從現行18歲,提高為20歲。(北市社會局提供)

衛福部研擬新版《菸害防制法》修法,為有效保護青少年健康,包括將吸菸及購菸年齡從現行18歲,提高為20歲。(北市社會局提供)

衛福部著手研擬新版《菸害防制法》修法,除了首次將加熱菸以「菸草產品」納入管制,並與「類菸品」電子菸區隔外,為有效保護青少年健康,該部草案中也有多項重大變革,包括將吸菸及購菸年齡從現行18歲,提高為20歲,並禁止加味菸品販售,且菸品外包裝的健康警示圖文比率,也將從目前占主要可見面積的35%,拉高到85%以上。

 

 

10年未修法    電子煙、加熱菸盼全面納管

 

《菸害防制法》最近一次修正為2009年,迄今已逾10年未修法,因此,此次衛福部草擬版本內容,針對現行條文進行大幅調整及變動,以與時俱進,更加符合國際趨勢及潮流,並因應電子煙、加熱菸等各式新興菸品推陳出新,盼達到全面納管之效果。

 

《菸害防制法》迄今已逾10年未修法,為能符合國際趨勢潮流,因應應電子煙、加熱菸等各式新興菸品推陳出新,盼能藉此全面納管。(資料照片/張家銘攝)

 

 

供應或販售未滿20歲者  最高開罰25萬元

 

根據《上報》取得衛福部修法版本,為了有效保護青少年健康,考量國人約有超過82%的吸菸者在20歲前就開始吸菸,而20歲前,大腦仍在邁向成熟階段,容易受到尼古丁成癮之影響;依據美國研究顯示,吸菸年齡延後,成癮機率變小,提高吸菸年齡則可降低成年吸菸率,效果等同於提高40%的菸稅或每包菸漲30元。參酌美國、新加坡、泰國等均通過立法將吸菸年齡從18歲提高到21或20歲,此次衛福部的草案條文,也特地將吸菸年齡及購菸年齡提高,明定凡未滿20歲之人不得吸菸,任何人也不得供應菸品給未滿20歲之人。

 

未來若通過修法,違反未滿20歲吸菸規定者,直轄市、縣市政府應通知令其接受戒菸教育,若無正當理由接受戒菸教育,將可處新台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處罰。供應或販售菸品給予未滿20歲之人,則可開罰1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未來若通過修法,違反未滿20歲吸菸規定者,直轄市、縣市政府應通知令其接受戒菸教育,若無正當理由接受戒菸教育,將可處新台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處罰。(資料照片/張家銘攝)

 

 

新增禁止「加味菸」條文 內容比歐美更嚴

 

另外,有鑑於兒童及青少年對於成癮性物質警覺性低,常因好奇而接觸或誤以為加入各種口味之加味菸較無危害,而持續吸菸,且加味菸能使兒童及青少年更容易上癮,上癮時間可從1年縮短為半年到數個月,為此,衛福部草案版本也特別新增禁止「加味菸」條文,明定菸品「不得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口味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添加物」,比美國、加拿大皆已禁止薄荷菸以外之加味菸,及歐盟於今年全面禁止販賣包括薄荷菸在內的加味菸等作法,更加嚴格。

 

 

吸菸有害健康警示 修法後不得低於面積85%

 

而菸商或進口業者若違反禁止使用添加物製造或輸入加味菸,將會被重罰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回收,屆期未回收者,得按次處罰,違規菸品沒入並銷毀之。

 

未來擬修法,針對菸商或進口業者若違反禁止使用添加物製造或輸入加味菸,將會被重罰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翻攝自pixabay)

 

在菸盒健康警示圖文部分,衛福部考量目前全球有174個國家規定菸盒包裝標示警示圖文,其中警示圖文面積大於或等於50%者,有119個國家、約6成8,而我國現行《菸害防制法》規定面積僅35%,且吸菸有害健康之資訊藉由圖片展現,更可直接傳達菸品對健康之危害,不僅增加對吸菸者之警示,也可讓身心發展尚未健全的兒童及青少年清楚瞭解菸品危害,降低吸菸可能性。衛福部此次修法也特別將菸品容器有關吸菸有害健康的警示圖文與戒菸相關資訊,規定其標示不得低於該面積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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