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長陳家欽涉嫌偽造文書,遭函送北檢偵辦,據了解,北檢分案後,檢察官認為原函送內容程序不完備,將退回原機關再行詳查。(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警政署長陳家欽日前爆發多起用人弊案,監察院和內政部等多個單位接獲檢舉信,信中指稱陳家欽、警政署人事主任等人為自己人量身訂作內陞管道,疑涉《偽造公文書罪》,內政部政風處展開調查後,將陳家欽等5人依偽造文書等罪函送台北地檢署,目前已分案偵辦,這也是史上頭一遭警政署長遭移送的案例。
據了解,北檢分案後,檢察官認為原函送內容程序不完備,將退回原機關再行詳查。
內政部27日晚間時回應指出,偵查不公開,所以不多做回應。行政院方面,發言人Kolas Yotaka 也強調,「一切交由監察院、檢廉獨立、公正調查。若有罪,嚴辦嚴懲,若無罪,也還給當事人清白。」
對此,警政署隨即發出新聞稿指出,有關媒體報導內政部政風處以署長辦公室秘書3人涉偽造文書罪嫌函請台北地檢偵辦1事,係對警察機關徵調流程與人事作業慣例誤解所致,有關人事作業均依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等相關人事法令及歷任署長慣例辦理,並符合署長室秘書幕僚用人之功能、專業及專長原則,絕無不法情事。
陳家欽指出,時值防疫關鍵期間,全體警察人員不分晝夜全心全力投入防疫工作,我仍將堅守崗位帶領警察做好防疫及治安工作,守護國人健康及全力維護治安,坦蕩靜待調查、還我清白、導正視聽。
根據《上報》日前掌握得知,警界知情人士透露,檢舉人舉報警政署高層在處理人事案涉嫌「偽造文書」者,包括陳家欽、警政署人事室主任張淑芳及在去年中獲得晉陞2線4星的三位署長室秘書。
檢舉函中指出,原任警政署督察室2線3星警務正的渠姓人員,自2017年9月陳家欽升任警政署長後就從警政署督察室職務「支援」署長室,隔年2月才正式調任署長室警務正;另一署長室吳姓秘書則是原任警政署秘書室警務正,自2017年11月從署秘書室「支援」署長室,同樣在隔年2月調任署長室警務正,有趣的是,兩人之後升官路徑如出一轍。
北檢原本收到內政部政風處移送資料後,已分他自案。政風處同步移送監察院廉政署調查。據了解,被移送的除了陳家欽,還包括人事室主任張淑芳、署長辦公室專員吳正傑、渠正慈、王文助等4人。
但根據台北地方檢察署辦理發查、交查、核退、核交案件實施要點規定,案件分案後,承辦檢察官如果認有必要,亦得於收案後將案件發查、交查、核退、核交司法警察(官)或檢察事務官。通常機關函送案件,若被地檢署以程序不完備為由退回,可能原因在於問訊筆錄有瑕疵,或問訊對象有錯漏。(【首例限制出境】新莊男子居家檢疫亂跑挨罰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