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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勾串逃亡】張綱維涉掏空遠航不服羈押 抗告遭高院駁回

上報快訊/林育萱 2020年04月09日 17:38:00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不服2日遭裁准羈押禁見,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9日認定原審裁定無誤,駁回抗告。(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不服2日遭裁准羈押禁見,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9日認定原審裁定無誤,駁回抗告,本件羈押確定。

 

張綱維因違反《民用航空法》被限制出境、出海。檢、調查出張綱維把遠航向合作金庫貸的22億元挪至個人名下的樺壹租賃公司,緊急凍結遠航帳戶,3月底訊後他以觸犯《涉犯證券交易法》重罪,遭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裁定800萬元交保。

 

北檢立即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4月1日認定,張綱維涉嫌掏空達數十億元,原審卻裁定800萬元具保,不符比例原則,發回台北地院(北院)。

 

北院4月2日重開羈押庭,傳喚張綱維等人,經由檢辯雙方激辯後,法官裁定張綱維羈押禁見。

 

北院裁定指出,張綱維涉犯多法,犯罪嫌疑重大,且張綱維自陳目前在躲避地下錢莊及黑道追債,有生命危險,顯見他已無法面對債權人的鉅額求償等情,足認有逃亡之虞。

 

北院指,該件案情繁雜,涉及財會專業,顯非張綱維一人或少數人所能達成,檢察官主張尚有共犯存在,有理由,張綱維有串供、滅證之虞。

 

張綱維不服遭押,他主張家有高齡母親及年幼子女須照顧,所有事業均在台灣,也無足夠財產得以潛逃海外,提起抗告,由台灣高等法院(高院)受理。

 

高院認為,以家有至親為由,卻長期逃亡在外者不少,針對這部分,實在難以憑採。且張綱維涉及多項罪名,犯罪嫌疑重大,他在偵查中,規避檢警查緝,有逃亡能力,將個人財產搬移、隱匿財產、籌款安頓親友,有逃亡之虞,加上相關共犯未到案,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因此駁回抗告,全案確定。(台中急推八大行業消費實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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