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韓國瑜日前委託律師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聲請停止罷免,16日下午首度開庭;圖為韓國瑜委託律師葉慶元。(蔣銀珊攝)
高雄市長韓國瑜深陷罷免危機,韓國瑜日前委託律師葉慶元、前高雄市新聞局長王淺秋,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聲請停止執行,16日下午首度開庭,罷韓委任律師高榮志指出,已備齊8大理由準備迎戰,韓國瑜委任律師葉慶元則指出;罷韓團體在第一階段連署時就違反未滿一年不得罷免的規定,已經是違法偷跑在先。
挺韓、罷韓法律戰16日下午2時50分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首度開庭,雙方律師各自向媒體發表聲明。
高榮志主張,媒體大幅報導罷韓訊息,韓與高雄市府也有回應第一階段過關的新聞,不得不主張不知悉,且韓率領整個高雄市府,無時無刻在對人民行使行政處分,主張不熟悉法律、不熟行政處分的期間規定無理由。
另外,中選會於1997年4月8日就有函令:「罷免案之提出,除限制不得對就職未滿一年之公職人員提起罷免外,並無其他提出時間之限制規定」,故罷韓團體連署罷韓並無疑義。
葉慶元則指出,罷免韓國瑜的團體在第一階段連署時就違反未滿一年不得罷免的規定,已經是違法偷跑在先,而中選會明知未滿一年就發動罷免連署,理應不受理偷跑,可是中選會不但沒有這麼做還包庇,甚至在高雄市選委會單純書面審查時就發現7000多件未滿一年即連署者,應予以排除,可是中選會卻悍然拒絕排除,使得連署超過門檻。
葉慶元直指,這次罷韓團體背後的主導者是總統府祕書長陳菊,葉慶元說,多數高雄市民當初選擇韓國瑜擔任市長,敗選的人,尤其是陳菊團隊的人換個名義出來罷免,希望透過1/4低門檻就把絕對多數當選的韓國瑜罷免掉。
對於罷韓團體以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未滿一年內不得進行罷免活動為由,認為罷免連署合法。葉慶元表示,把不得罷免的時間由半年延長到一年就是為了避免政黨惡鬥,很多法律學者都認同一年內不能進行罷免活動。他強調,罷韓團體這麼做侵害高雄市民的罷免權益,是不民主的舉動。(護國神文「擷圖」曝光 疾管署副署長還原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