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台灣去年新增兩個死刑判決,且有三個在監死亡案例,凸顯死刑犯在獄中的公共衛生及心理健康狀態需要改善。(蔣銀珊攝)
國際特赦組織21日發布2019年全球死刑報告,指出與前年2018年相比,減少了百分之五的執行數量,全球執行死刑數量逐年下降,創十年來新低,世界各國逐漸擺脫以死刑作為處罰的方式。
國際特赦組織死刑法律暨政策遊說顧問Chiara Sangiorgio表示,與前年2018年相比,減少了百分之五的執行數量。影響死刑數量持續下降的主因包括,全世界處決人數第二高的國家伊朗在2017年反毒法修法後,死刑人數因而降低,而埃及、日本、新加坡等死刑擁護國家持續下降,然而伊拉克及沙烏地阿拉伯的死刑數量卻持續上升,主因為將死刑作為政治武器。
中國為實行死刑件數最高的國家,但因政府將死刑視為國家機密,國際特赦組織透過律師及民間團體統計粗估為幾千起,但無法精確判定數字。排除中國,全世界百分之86的死刑執行件數集中在伊朗、沙烏地阿拉伯、伊拉克與埃及這四國。
台灣方面,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去年新增兩個死刑判決,且有三個在監死亡案例,兩個病死、一個自殺,凸顯死刑犯在獄中的公共衛生及心理健康狀態需要改善,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台灣各地監獄及看守所的健康衛生情況,令人擔憂。而去年謝志宏被釋放,法院開啟重審,及《監獄行刑法》的修法,都是值得關注的地方。
另外針對廢除的死刑相關法律,台灣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指出,停止死刑執行是在廢除死刑前是一個重要的過程,例如2012年的蒙古,先宣示停止死刑執行,後來宣布正式廢除死刑,以及南韓,目前已實行停止死刑超過20年。
反觀台灣,2018年在執行李宏基死刑前,當時主持會議的陳明堂次長同意民間團體所提出來的意見,認為「審核死刑執行實施要點」是有問題的,希望民間團體提供修法意見,然而十天後,法務部卻以他們認為有問題的「審核死刑執行實施要點」執行了李宏基。
另外去年底通過了《監獄行刑法》及《羈押法》修法,此兩法將在今年七月實施,法務部各部會近期與民間團體召開會議討論相關授權辦法,關於死刑的限制、程序等,都須訂定相關辦法因應以符合人權保障,然而法務部依舊以他們認為有問題的死刑執行程序和方式,處決翁仁賢,法務部雖表示為依法執行,但林欣怡認為,在尚未定案的討論聲中執行死刑,「這不是貫徹法治,是藐視法治」,他也提及,法治不只是守法,更重要的是對政府權力的控制和節制。
台南歸仁雙屍案的被告謝志宏案律師黃致豪表示,即便全案沒有相關物證建立謝志宏與雙屍命案的連結,法院依舊以同案共同被告的陳述、刑求自白、以及無法在情緒激動底下通過測謊判處謝志宏死刑。黃致豪指出,審核死刑執行實施要點形同虛設,欠缺正當法律程序,且死囚不知道在獄中非人道處境與待遇的救濟管道,死囚不知道關於赦免、特赦、大赦等的申請,也不知道該如何保護自己身為死囚的處遇的權益。
黃致豪也呼籲,即便在死刑廢除難以立即實現的情況下,死刑正當法律的程序問題、死囚在監的處遇問題,仍然是任何一個民主法治國家要認真面對,進行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