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不願轉型為政黨,27日面臨解散危機。(王侑聖攝)
內政部依《政黨法》要求婦聯會轉型為政黨,26日是最後期限,婦聯會堅持不轉型,27日將面臨解散危機,其388億元財產後續恐會進行清算、收歸國庫。
2018年2月,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婦聯會是國民黨附隨組織,高達388億的財產,也在2019年3月,認定為不當取得財產,命其移轉為國有,雙方纏訟至今,仍待大法官釋憲處理。
婦聯會主委雷倩26日出面說明,她表示婦聯會的目標不是要投入公職選舉,因此決定不組政黨,她強調,「婦聯會未來的走向,絕對不是推薦候選人參與公職選舉,我們不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我們沒有不當取得財產。」
婦聯會也上書總統蔡英文,懇請暫停撤銷婦聯會,同時在網路上發起連署,搶救70年歷史的婦聯會,未來也將進行司法抗爭。
內政部強調,《政黨法》實施以來已經給了2年4個月的補正期,無法決議轉換事宜,由婦聯會自負其責。
內政部並表示,已開始依《政黨法》43條之規定,於27日起辦理203個政黨廢止備案及42個政治團體廢止立案相關事宜。
內政部指出,政黨及政治團體原係由《人民團體法》所規範,《政黨法》自2017年12月6日公布施行,依該法第43條規定給予政黨及政治團體2年補正期間,即在2019年12月7日前應就其組織、章程等事項進行修正,以符合政黨法之規定。
此外,內政部在2年期限屆滿前,於去年11月11日通函給各政黨及政治團體促其儘速完成改正,後又依12月間召開之政黨審議會決議,給予政黨4個月的補正期限,政治團體部分,亦比照給予4個月緩衝期。換言之,已給予尚未完成補正之230個政黨及45個政治團體2年4個月的補正期。
內政部強調,對於未轉換為政黨者有關財產之清算事宜,有其立法脈絡,並未針對特定團體,也不會有差別待遇之情形。(林森錢櫃起火點在5樓儲藏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