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立在記者會中激動表示,二審判決很荒謬,羞辱了所有捍衛主權的台灣人,並強調這樣的判決不會打壓行動者的意志。(張哲偉攝)
2014年3月23日太陽花學運攻占行政院事件,台灣高等法院28日二審宣判,魏揚、林建興等7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判處3到5月不等刑期。另外,謝昇佑等9人妨害公務罪、李冠伶等4人損毀公物罪,皆維持原判。許立針對判決激動表示,「這個判決羞辱所有捍衛台灣主權的人們。」
一審遭起訴煽惑他人犯罪的許立激動表示,這個判決(二審判決)很荒謬、這個判決就是羞辱所有想要捍衛台灣主權的人們。他強調,這個判決無法打壓行動者的意志,「We will be here forever. We will stay in here forever. Get what I'm saying? Forever.(我們會永遠在這裡、我們會永遠待在這裡。聽懂嗎?永遠。)」
對於二審判決,尤伯祥對於判決感到非常失望。他表示,「審判過程清楚的感受到審判長有偏頗之虞。(法官)心證已經形成,就是要判被告有罪。」他認為,重新審判的過程中,審判長沒有調查任何新的證據、沒有任何事實基礎,就將整個案件重新改判。這樣的判決,「是台灣司法的恥辱。」
尤伯祥也提到,這次的判決沒有公平審判,程序也不正當。我們司法體系還停留在威權體制時代,司法還有很多改革的空間。他說,煽惑罪已不適合民主的時代,這是威權國家用來壓迫人民異議聲音的手段,這次的起訴、判決都用這條法律,顯示台灣司法仍停留在威權時代。他最後提到,律師團會努力讓司法進步,聲請大法官釋憲,讓大法官說明這個條文還能不能存在。
林建興二審改判有罪,他在記者會中表示,他在庭上不只一次問法官,「佔領行政院是犯罪嗎?」「(既然占領立法院無罪)所以煽惑罪如何成立?因為沒有人被我們煽惑去犯罪。」他也感慨地說,這個判決說意外也不意外,「中華民國的司法體系讓全台灣人丟臉。」
李冠伶一審因毀損公物起訴,二審維持原判。她提到台灣最近的防疫作為,她認為,自由民主與防疫一樣,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她也說,參與行動者沒有罪,未來為了台灣民主自由的所有活動我們都會持續站出來。(魏揚:判決羞辱成千上萬台灣人)
2017年一審判決名單如下:
煽惑他人犯罪(8人),皆無罪:魏揚、陳廷豪、許立、林建興、江昺崙、劉敬文、許順治、柯廷諭。
妨害公務(9人),8人有罪、1人無罪:吳崇道3月、劉建明3月、林唐聿4月、陳建斌4月、陳威丞4月、黃國陽4月、謝昇佑4月、許哲榕5月,其中吳崇道緩刑2年;另,吳濬彥無罪。
毀損公物(3人),皆有罪:李冠伶4月、黃茂吉5月、許順治4月(許順治被控煽惑犯罪部分,無罪)。
加重竊盜(2人),皆無罪:王晟亦、郭修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