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橋頭桶屍命案,警方在4月27日下午搜索涉案吳姓男子和熊姓女子的住處並將兩人拘提到案,圖為警方偵辦此案新聞畫面。(取自華視youtube新聞畫面)
高雄橋頭桶屍命案,警方在4月27日下午搜索涉案吳姓男子和熊姓女子的住處並將兩人拘提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吳、熊2人涉犯刑法私行拘禁罪、傷害罪、殺人罪及毀壞、遺棄屍體罪等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罪嫌,且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均向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該案發生於4月2日,橋頭地檢署接獲轄區岡山分局通報,有民眾在高雄市橋頭區橋頭糖廠捷運站1號出口對面空地進行除草作業時,發現一個裝有遺體的橘色塑膠桶,橋頭地檢署隨即派出檢察官前往現場勘驗,並和法醫前往市立殯儀館進行遺體相關檢驗。因為案情不明,橋頭地檢署遂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此案,並於4月27日下午搜索兩名嫌犯住處並將其拘提到案。
經專案小組由DNA比對發現,確定被害人身分為戶籍在高雄市鳳山區之失蹤人口林姓女子(2014年12月14日經家屬報案),經複驗發現,該遺體喉嚨甲狀軟骨有骨折現象,四肢及身體等多處部位亦有骨折或挫傷等傷勢,遺體死亡時間初判可能在數月或數年以上。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林女於失蹤前疑似與友人吳姓男子及熊姓女子因卡拉OK店盤讓發生糾紛,吳、熊兩人疑似於2014年12月12日某時,在卡拉OK店與林女發生衝突,林女遭兩人毆打致死,兩人發現林女死亡後,即駕車購買大垃圾桶、鹽酸及水泥等物品,將林女屍體裝入大垃圾桶後,倒入鹽酸並用水泥覆蓋,埋入橋頭區橋頭糖廠捷運站一號出口對面空地而棄屍。
兩人4月27日在住處被警方拘提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吳、熊二人涉犯刑法私行拘禁罪、傷害罪、殺人罪及毀壞、遺棄屍體罪等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罪嫌,且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均向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內政部將婦聯會廢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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