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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業勞工福音 桃市府補助職訓課程幫助學習一技之長

許元龍 2016年12月08日 09:00:00
民眾參加室內配線水電班,學習一技之長。

民眾參加室內配線水電班,學習一技之長。

桃園市政府為了協助待業勞工習得一技之長,順利進入職場,規劃多元化的訓練課程,辦理失業者職業訓練,只要符合申辦資格的一般國民失業者,還能獲得政府補助80%的訓練費用。

 

 

申請資格分為三種如下:

 

一、年滿15歲(含)以上,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不限設籍於桃園市。

 

二、特定身分對象之失業者,例如:獨力負擔家計之失業者者、中高齡之失業者(指年滿45歲至65歲間之失業者)、身心障礙之失業者、原住民之失業者、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更生受保護人之失業者、長期失業者、二度就業婦女、外籍及大陸地區配偶之失業者、逾65歲之失業者等訓練費用政府全額補助。

 

三、一般國民之失業者(無勞保加保紀錄或僅有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訓練費用政府補助80%訓練費用,學員自行負擔20%。

 

中餐班訓練課程。

 

多媒體班訓練課程,培養電腦專才。

 

 

符合參訓條件資格者可至市府各委訓單位,或線上報名,並繳交相關證明文件,經訓練單位審核資格後,通知參加甄試,通過甄試後始可參訓。

 

 

另外,符合特定對象身分者,參訓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

  (一)非自願性離職,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全日制」職業訓練,於受訓期間,每月按申請人離職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勞工保險)薪資60%發給。

 

  (二)特定對象失業者,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經資格審核符合者,按基本工資60%發給,依申請人實際參訓起迄日計算以30日為1個月計算核發。

 

◎相關資訊請洽:

  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電話:03-3386073)

  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全球資訊網

  台灣就業通網站

 

 

以上圖片由桃園市政府提供/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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