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30日判決慶富造船歇業處分確定。(合成照片/慶富提供、Google Map)
慶富造船涉詐貸案,經濟部2017年判定歇業,慶富不服提告,最高行政法院維持一審認為,慶富已資遣大多數員工,拖欠118人薪資、退休金和資遣費等總計1300萬元,且公司未正常營運等,30日判決歇業處分確定。
最高法院行政判決指出,慶富2017年10月起有積欠其所屬員工薪資及資遣費等情事,經員工多次向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均調解不成立;吳姓員工等人自2018年起陸續向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申請辦理相關文件。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因而在2018年1月29日會同勞資雙方代表、勞動部勞保局、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等單位到慶富造船現場會勘,核認歇業屬實。因此做成歇業屬實的處分,但慶富造船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指出,慶富公司迄未提出員工出勤紀錄、上下班資料、工作調動指派單及其他工作紀錄等資料,也沒有提出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的公司營運資料及與業務相關的訂單合約,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處分歇業屬實並無違誤,因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美軍電偵機又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