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嫌辯護人4日稍早具狀表明,被告目前無能力交保,鄭嫌確定遭續押;圖為台南高分院。(取自GooleMap)
鐵路殺警案嘉義地院4日上午將交保金提高至100萬元,限制24小時內辦理交保。鄭嫌辯護人4日稍早具狀表明,鄭及其家人無能力支付百萬保釋金,因此嘉義地院不再等待24小時屆滿,本案已由檢察官提起上訴,並於下午2時40分依程序將全案卷證及鄭嫌送往台南高分院審理,全案進入二審,法官閱卷後開強制處分庭,傍晚裁定鄭羈押台南看守所。
鐵路殺警遭判一審無罪的鄭姓兇嫌,嘉義地院4日重裁定,限制鄭嫌24小時內辦理交保,交保金提高至100萬元,若於限定期間內不能具保,具保即失其效力,仍應繼續羈押。嘉義地方法院庭長兼發言人洪嘉蘭稍早表示,被告辯護人轉達鄭嫌,他的家人無能力籌措100萬元具保的意見。因此,嘉義地院不再等待24小時交保時限屆滿。
她指出,檢察官已在1日針對這起殺警案提起上訴,送達回證等都已齊備,且案件為重大刑案,嘉義地院4日下午2點許,依上訴程序將全案卷證及被告送台南高分院審理。
台南高分院晚間表示,此案經法官訊問後,認為被告所犯之殺人重罪,伴隨高度逃亡之可能,且其具有明顯精神症狀,足認其有再犯及危害公共安全虞,本院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定羈押。(請辭海基會秘書長歸建清大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