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罷韓投票倒數,民進黨內部評估,因韓市府兩位大將、副市長李四川和葉匡時未在高雄設籍,即使罷韓過關,韓國瑜勢必再打法律戰來拖延市長補選期程。(高雄市政府提供)
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將在6月6日投票,罷韓議題更在高雄地下賭盤加碼推進下炒得如火如荼,韓國瑜亦如罷韓團體所預估,在議會進行施政報告時打出「道歉牌」試圖降溫,民進黨內部評估,即使罷韓過關,因為國民黨內目前並無適合人選設籍高雄市,連韓市府的兩位大將、副市長李四川和葉匡時都沒有在高雄設籍,因此韓國瑜勢必再打法律戰拖延市長補選期程,好讓國民黨的規劃人選來得及設籍高雄4個月,以符合補選市長的資格。
依據《選罷法》相關規定,高雄市長韓國瑜若要成功被罷免,須滿足2個條件,其一有效同意票大於不同意票,目前在韓國瑜公開呼籲韓粉「監票不投票」,提前「蓋牌」後,有效同意罷免票一定大於不同意票;其二是同意票數必須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4分之1以上,根據中選會公布2018年縣市長選舉人數,高雄市選舉人數約228萬1338人,則約57萬423人投下同意罷免票就過關,目前各家民調和國民黨內部民調均顯有超過5成的高雄市民支持罷免,因此罷韓陣營對罷免案結果審慎樂觀。
若韓國瑜在6月6日罷免成功,則依《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直轄市長若辭職、去職或死亡,該職缺由行政院派員代理,並在罷免後3個月內完成補選,但若相關人等提起罷免訴訟,在訴訟結束前都不得舉行補選,所以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韓國瑜可以在被罷免成功後,在30天內提起罷免案無效之訴,各審受理法院應於6個月內審結。
因此有藍營支持者擔心,如果韓國瑜提出罷免無效之訴,且不服一審判決,則一審和二審加起來,訴訟期程將長達一年,罷免的法律戰勢必延續到2021年,屆時距離本屆市長任期已經過半,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任期不足2年,就不會進行補選,行政院可以派代到2022市長任期屆滿,如此,韓國瑜若真的被罷免成功,韓國瑜打罷免無效之訴,反而讓民進黨不需經過選舉就可以在高雄以派代方式,直接執政到2022年。
不過,高雄綠營人士則持不同看法,事實上,黨政高層已就若罷免成功後的高雄市可能演變政治局勢進行評估。綠營內部研判,若罷韓成功,韓陣營和國民黨一定會再度啟動「法律戰」,打罷免無效官司。
因此高雄綠營人士認為,罷韓、挺韓方首先要面對的第一關是,韓國瑜提出的罷免無效之訴的理由是否成立,法院是接受,還是直接駁回?法界人士認為,若選票、計票均無爭議,韓陣營僅主張他2018年在高雄市長選舉中拿下89萬多票,獲得高雄市民過半的支持,如今僅用5、60萬票就將他罷免,不過是25%以上的選民罷免他,有違民主制度等主張,則罷免無效之訴恐怕難以成立,因整個罷免過程和結果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所以韓陣營此一主張或可提釋憲,但無助於在罷免案後中止中央進行補選的進程。
綠營人士指出,即使韓陣營闖過第一關,法院接受罷免無效之訴的審理,如果藍營將訴訟時間拖得太長,對國民黨並非有利,因為一旦市長剩下的任期未滿2年,就不必補選,由中央直接派代了。因此綠營研判,韓陣營或國民黨在罷免案後打「罷免無效之訴」,只是為了要拖延時間方便國民黨推出合適的補選市長人選,並來得及在高雄市設籍滿4個月,一旦人選找到了,也滿了4個月設籍時間,韓陣營和國民黨就會不打官司,直接補選了。
依據《公職人選選舉罷免法》規定,選舉權人在各該選舉區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者,為公職人員選舉各該選舉區之選舉人。如今國民黨內為強調挺韓決心,目前並無夠份量的人選在高雄市設籍,無論是前黨主席朱立倫,還是韓市府的2位副市長李四川和葉匡時均未設籍高雄,國民黨現在只能一心救韓,所有其他考量都只能等6月6日罷韓案是否過關後才能有進一步作為,包括決定合適的補選市長人選。
因此綠營已預見,一旦罷韓過關,韓陣營和國民黨必提罷免無效之訴,以延後舉辦補選市長的時間,讓黨內爭取到推出適合補選人選並到高雄設籍的時間和空間,但只要拖過4個月,應該就會結束法律戰直接補選了,不過綠營人士不忘提醒說,法院並不是國民黨開的,韓國瑜一旦在6月6日罷韓成功後提出罷免無效之訴,社會必定高度關注此案,法院一定會儘量速審速決,能否如國民黨所願可以拖過4個月?其實並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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