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29日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吸菸年齡門檻從18歲提高至20歲。(資料照片/張家銘攝)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國健署)29日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包含電子煙等新興菸品被歸類為「類菸品」,並規範全面禁止輸入、製造、販售之外,同時將合法吸菸和購菸年齡由18歲提高至20歲;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中未將加熱菸列入「類菸品」中,對此國健署長王英偉表示,鑒於未來新興菸品變化多,增列「類菸品」較具彈性,且青少年吸菸情形加劇,因此提高年齡管制,「期望修法越快通過越好。」
國健署在28日公布「108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結果顯示全台有逾8萬名青少年吸菸;電子菸使用率也從增加逾50%,推估有5.7萬青少年使用,而有吸菸的學生,超過一半都是因為「好奇」而嘗試吸菸。
而國健署在29日預告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除了將所有以尼古丁取代菸草為原料的產品通通納為「菸品」,更將電子菸等新興菸品歸類為「類菸品」,並明訂全面禁止「類菸品」製造、輸入、販售、供應等。
且為了避免加味菸成為青少年吸菸敲門磚,草案明訂,未來菸品不得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口味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的添加物。而草案因應國際趨勢,擬將禁止吸菸年齡及購菸年齡從現行18歲提升至20歲,未來酒吧、夜店也將納入禁菸場所。
國健署長王英偉表示,《菸害防制法》距離上次修法已有長達13年,國健署雖多次提出修正草案,但進入立法院後都無疾而終,盼這次草案出爐後,能希望盡快完成修法。相關法案現在也還處於預告期,正在蒐集各界意見,後續會再依據國際看法與專家意見,與財政部進行定義。(【快訊】大法官釋憲:《通姦罪》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