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林正二(左)、前花蓮市長蔡啟塔(右)13多年前利用職權勾結,非法收受回扣3日罪刑定讞。(取自林正二、蔡啟塔臉書)
前立委林正二、前花蓮市長、現任議員蔡啟塔13多年前利用職權勾結,非法收受回扣,3日最高法院判林正二總刑期74年8月,蔡啟塔部分15年刑期定讞,現已通知檢方展開防逃,議員一職出缺將遞補。
台中高分院2019年依9件貪污罪,分別判處林正二19年有期徒刑,蔡啟塔4件貪污罪判刑15年;最高法院在3日發回林正二其中1件,剩下8罪定讞,總刑期達73年8月,蔡啟塔則全數駁回上訴,15年刑期定讞。
判決指出,林正二自2005年起時任國會助理,找上時任花蓮市長的蔡啟塔等人,討論平分工程款回扣。其中,林正二與蔡啟塔共拿到9件工程補助款,金額超過2500萬餘元。
檢警調查,林正二的國會辦公室向廠商收取工程款的15%為回扣,約826萬元,包括蔡啟塔等鄉鎮市長分得10%,蔡啟塔取得約176萬元。
此外,花蓮縣議會第19屆縣議員已累積3人因判刑遭解職,除了施金樹、蔡啟塔外,還有因在秀林鄉長任內收賄,2019年9月被依貪污罪判刑解職的許淑銀,由參加補選獲勝選的田韻馨遞補。(陳佩琪引「小明故事」再逆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