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16日證實,15日新增的2名例境外移入案例,回台時僅戴口罩,並無穿著防護衣。(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15日新增的2名例境外移入案例,為一對在孟加拉工作、曾經確診染疫的夫婦。疾管署16日證實,兩人回台時僅戴口罩,並無穿著防護衣。
指揮中心15日公布,我國新增兩例境外移入確診,案444、445為一對夫婦,曾赴孟加拉工作;疫調時,兩人稱搭機返台時均有戴口罩、穿著防護衣,而入境後未接觸國內親友,僅同機37人追蹤中。
然而,有民眾爆料兩人在桃機並沒有穿防護衣,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16日指出,經調閱錄影帶及照片後,確實看到兩人「只有戴口罩、卻沒有穿防護衣」;而指揮中心15日向大家說明有戴口罩、穿防護衣,是根據疫調人員的調查結果,至於為何會有不實記載,需要再釐清是哪裡出問題。
莊人祥提到,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地方主管機關接獲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報告或通知時,應迅速檢驗診斷,調查傳染病來源或採行其他必要措施,並報告中央主管機關。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及相關人員對於前項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因此,若確診者未誠實配合疫調,可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莊人祥說明,目前對於旅外國人確診者返台,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從發病日到登機日已達到2個月,且症狀已緩解;或是2次呼吸道檢體呈現陰性。只要符合兩者之一,就可以搭機返台,但建議事先告知航空公司,讓航空公司做好因應措施。然而,這對夫妻則是抵達台灣後才主動告知身體有狀況,所幸機組人員都有穿隔離衣。
莊人祥表示,以此案來說,雖然未符合返台條件,但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規定,罹患或疑似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因此,要再看是否有傳染給他人、以及是否全程戴口罩,再確認是否開罰。
然而,莊人祥也強調,確診者搭機回台最重要的還是要戴口罩,只要戴好口罩,就能有效大幅降低傳染給他人的風險。(熱爆!花連飆破38度亮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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