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檢察官靳隆坤,5月遭民眾檢舉開庭時「低頭看報紙、滑手機」。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見圖,王傳豪攝)表示,若開庭時看報章雜誌等無關公務的行為,就必須加以懲處。
橋頭地檢署檢察官靳隆坤,遭民眾檢舉開庭時「低頭看報紙、滑手機」,橋頭地檢署獲報後,調閱監視器並認定屬實,隨即報請高檢署轉呈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檢審會19日審議後認定違失明確,祭出「警告」懲處。
有民眾檢舉,靳隆坤4月6日赴橋頭地院審查庭開庭時,竟當庭翻閱報紙近20分鐘、滑起手機來;橋檢檢察長洪信旭聞之震怒,立即指示立案調查,調閱橋院開庭監視器檔案後,確定此事屬實,日前將調查移請高檢署轉呈檢審會建議給予「警告」。
橋檢約詢說明時,靳隆坤辯稱,因清明連假期間,新冠肺炎疫情升溫,但公務繁忙,無暇閱覽報紙瞭解疫情,因此才想說趁開庭空檔看報紙;另外,針對滑手機一事,靳隆坤則稱是在「聯繫公務」。
檢審會19日討論,認定靳隆坤並非為了查案件資料而翻閱報紙、滑手機,與公務無關,違失情節明確,因此決議依橋檢懲處建議予以「警告」行政監督處分。
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倘若滑手機是為了查法條等公務,沒有問題,但若開庭時看報章雜誌等無關公務的行為,「就非常不應該,一定嚴懲!」
靳隆坤是司法院訓練所42期結業,過去曾在高雄地檢署服務,隨後橋頭地檢署成立,便於2017年轉任橋檢,平常表現一般。檢察官一旦遭記警告,當年度考績便會落入「未達良好」,等同於公務員的考績「丙」,而原本2個月的年終獎金也將變成1個月,估計少了15萬元,為一大損失。(民眾黨:執政黨勿透過媒體測風向)